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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为新农村建设提供组织保障

时间:2022-08-16 01:25:03 乡镇农村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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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为新农村建设提供组织保障


        “党的基层组织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安排部署,对党的基层组织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笔者认为,建设新农村,基层组织是关键,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必须着力“五个创新”。  创新支部工作领导模式。村是新农村建设的主战场,如何实现支部工作与经济工作良性有机互动,成为村级党建工作面临的新课题。一要创新组织设置。坚持“产业集中、行业就近、突出特色、利于管理”的原则,打破组织设置行政化倾向,探索按照产业链条、经济组织建立党组织的形式,积极推行“村村联建”、“村企联建”、“支部+信合+协会”等模式,根据优势、特色产业发展情况,引导建立专业协会,在协会中建立党组织,使基层组织设置更加符合农业和农村工作实际,符合广大农村基层党员的愿望和要求,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和农产品抗御风险的能力。二要创新管理方式。随着农村社会发生深刻变革,尤其是近年来外出务工人员增多,党员流动性增大,这就要求我们必须积极探索新的管理方式,按照党员特长和服务功能设置党小组,在务工人员聚集地建立党小组,实现党员“无缝覆盖”,使党的组织形式与社会发展形势相适应。三要创新领导方法。村级党组织必须树立“有所为,有所不为”的观念,在领导和实施新农村建设中充分发挥规划、引导、协调、服务职能,抓大事、谋大局、促发展,以饱满的工作热情亲民,以实实在在的工作行为为民,以丰硕的工作绩效富民,尽快由大包大办、行政命令的指挥决策型转变到协调服务型领导上来,把工作重心转移到为各类经济组织和农村发展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和积极高效的服务上来,扎扎实实抓好以农田水利、道路交通、教育卫生等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以主导产业基地培育为重点的产业发展引导,以“五星级”创建活动、弘扬“孝道文化”为重点的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以村规民约、村民理事会、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为重点的民主法制建设。
  创新基层干部选育机制。“政以业兴,村以才治”。目前,村干部队伍普遍存在年龄偏高、文化素质和领导发展经济能力与农村发展要求不相适应的现象,而农村留守的大都是“386199”人员,加快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村干部队伍迫在眉睫。一是坚持选育标准。要始终坚持围绕发展选人用人,紧扣发展主题,突出发展第一要务,把关键的人选到关键的岗位作关键的工作,把那些“组织能力强、奉献精神强、作风公道正派”的人选拔到村“两委”班子中来,选好领头雁,才有群雁飞。二是扩大选育视野。抓好“双向培养”,努力把退伍回乡青年、外出务工返乡创业人员、农村发展能人等发展成为党员,把农村党员培养成为致富能手;有计划地从乡镇、县直机关事业单位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到村任职,改善基层组织文化结构和年龄结构,发挥“鲶鱼效应”,激发基层组织的整体活力,提高基层组织领导发展的能力。三是创新选育方式。当前,农村组织形式多元化,利益主体多元化,利益关系复杂化,社会组织和成员关系由行政归属向利益归属转变,行为导向由政治推动向利益驱动转变。这就要求我们在选人时要顺应这种变化和需求,大胆推行“村支部”(居委会)班子党内直选,扩大党内基层民主,落实普通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让群众根据自己的意愿推选自己的领头人。四是抓好干部培训。把农村党员干部培训纳入干部教育培训的总体规划,整合党校、行政学校、职业技术学校等培训资源,实行分层分类培训,提高分析判断复杂局势、驾驭复杂局面的能力,整合社会资源、有效进行社会管理的能力,做好群众工作、疏导群众情绪的能力,协调社会关系、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从财政转移支付、留存党费中预先安排专项资金,解决村党员干部培训经费“缺口”问题。
  创新党员先锋作用实现途径。农村党员是党在基层的细胞,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发挥,对于推进新农村建设有着积极而深远的影响。一是在培育主导产业中发挥引导作用。产业是新农村建设的支撑,没有产业,新农村建设就是一句空话。村干部要善于围绕支柱产业建基地、引业主、育大户,坚持“依法、自愿、有偿”原则,积极推进土地向大户和业主集中,逐步实现规模化经营和专业化生产,提高产品科技含量,做大产品规模,实现增收富民。二是在推进乡风文明建设中发挥监督作用。乡风文明是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广大农村中,还有相当一部分无职党员,如果充分发挥好无职党员的作用,建立科技示范岗、文明新风岗、环境卫生岗、村务监督岗等,既让无职党员有事可做,又较好地推进了新农村建设。三是推进全民创业中发挥示范作用。大力开展以党员带头创业、带领群众共同创业的“双带”活动,树立抓保障不如抓就业,抓就业不如抓创业的观念,通过建立党员示范,推进农村人才市场化配置,实施“能人办企业、百姓创家业、干部干事业”的全民创业行动,实现党员、群众共同发展。
  创新农村民主管理监督机制。人民群众是新农村建设的主体,新农村建设必须始终置于


        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一是要加强村民自治。要正确处理乡、村关系,县、乡镇对村重点实行宏观管理、目标管理和任期管理,尽可能地减少对村的“规定动作”,引导各村增加“自选动作”,取消对村无关大局的行政指令性任务和评比考核,尽可能为乡镇干部“松绑减负”。充分发挥村民自治组织的作用,切实指导好村民自治组织和农村民间组织、经济中介组织建设,村级党组织要善于广泛凝聚“民智、民力、民财”,健全村级工作制度,理顺村“两委”工作关系。要进一步坚持和完善村级议事制度,重视和发挥村党员大会、村民代表大会的作用,充分发挥党员群众的村级重要事务管理中的主体作用,规范议事决策程序,真正做到关系村级发展的大计,由群众“拍板”,关系群众利益的事情,由群众自己定夺,充分发挥群众在新农村建设中的主动性和创造性。二是要积极推进党务公开。把党务公开作为推进基层民主的重要内容,对村级重要决策、重大事务、重点工作等应当向群众公开的必须公开,落实群众知情权;对重点工程建设资金、群众“一事一议”自筹资金、国家项目投入资金的作用情况必须全面公开,落实群众监督权。三是要切实加强利益协调。新形势下,农村利益矛盾增多,层面扩大,农村利益关系逐步变得复杂化,这就要求村支部善于把握利益协调这个要害,统筹协调各方利益,确保农民这个利益主体的正当合法利益不受损害。同时协调平衡好其它利益关系,积极妥善化解各类矛盾,避免矛盾激化升级。尤其要建立完善偿债机制,落实偿债措施,避免因债务性矛盾引发行为性冲突。
  创新干部激励保障机制。机制产生活力,机制决定效益。稳定村干部队伍、提高村干部工作积极性,必须创新激励保障机制。一是强化组织保障。抓好“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配齐配强村“三职”干部,解决好“三职”干部的待遇,做好农村30年以上工龄“三职”干部养老保险工作;积极鼓励年轻有为的“三职”干部报考国家公务员;设立“县域经济社会发展进步贡献奖”,分年度表彰一批优秀村支部书记、优秀村主任,让有为者有位。二是强化经济保障。村“三职”干部基础工资由县财政直发,乡镇设置绩效工资并按月发放。绩效工资与村党支部任期目标承诺结合,由村民代表与乡镇共同考核。多渠道提高村干部待遇,切实解决养老、医疗保险等问题,免除后顾之忧。三是强化制度保障。建立完善村干部考核评价体系,坚持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的办法,从产业发展、基地培育、公益设施改善、招商引资、党员发展、维护稳定等方面对村干部进行全方位的考核评价,充分利用考核结果,以绩效论英雄,按成果行奖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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