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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县长在全县劳务开发工作会上的讲话

时间:2022-08-15 19:49:36 群众团体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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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县长在全县劳务开发工作会上的讲话

  同志们:

  党的十六大确立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指出"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是工业化和现代化的必然趋势".县委、县政府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把"三农"工作作为全县工作的重中之重,把增加农民收入作为"三农"工作的重中之重,把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作为增加农民收入的重中之重来抓,从政策、资金、项目上向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倾斜,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取得突破。这次会议的主题是贯彻落实市、县农村工作会议及市百万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程工作会议精神,分析我县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形势,专题研究部署加强农村劳动力培训,加快转移就业步伐,努力增加农民收入的问题。下面,我讲三点意见。一、认清形势,挖掘我县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新潜力

  当前,农业农村经济发展进入了新的历史阶段,农村劳动力面临着第三次解放,其特点是突破城乡分割二元结构的藩篱,形成劳动力转移的加速期。面对新时期的新形势,我们必须以新的眼光来审视、以新的角度来看待、以新的思维来分析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问题,这对于做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工作,增加农民收入至关重要,意义重大。

  (一)时间的推移,我县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呈现出新的特点和变化

  随着改革开放和"三百工程"的纵深推进,转移规模不断扩大,就业渠道不断拓宽,就业结构不断优化,回乡创业不断增加,农村劳动力转移已成为促进农民增收新的增长点。2004年,我县转移的农村劳动力人数为17.2万人,比1999年增长45%;劳动力转移就业收入为1079元,比1999年的717元净增362元,增长50%,年均增长12.5%;农村劳动力县外收入为741元,比1999年净增266元,增长56%,年均增长14%.近年来,我县转移的农村劳动力约占农村劳动力总数的40%左右,转移人数和转移就业收入都不断增长。目前,我县已被农业部确定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示范县。从总体上看我县农村劳动力转移有如下四个鲜明特点:

  一是转移地域变广。我县农村劳动力面向全国输出,主要输出地为重庆、广东、福建等省市。随着国家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和重点建设项目的启动,县内外的转移人数都呈现增长势头。2004年,我县内转移人数为5.6万人,占农村劳动力13(包括亦工亦农的半转移人员);县外转移人数11.6万人,占农村劳动力27.

  二是转移结构趋优。我县转移的农村劳动力在年龄结构、文化素质、性别比例上逐年优化,务工者年龄在18-45岁居多,2004年在本年龄段的转移劳动力人数为11万人;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人数2004年达到1万人;男女比例为2:1,转移劳动力性别比例较为稳定。

  三是就业行业集中。我县农村劳动力转移用工的行业主要集中于工业和建筑业,比例达到60%以上,其次是商业和其它行业,具体职业以工人、服务员居多,大部分在私营企业务工。

  四是返乡创业成功。经过多年的劳务输出,我县农村劳动力中有不少人掌握了技术、学到了经验,并积累了一定资金,其中一大批人在离开打工所在地,选择回乡创业。2004年,我县个体和私营工商户中,返乡创业的企业达50家。他们在生产经营方式、管理规模、资金运作、员工培训等方面与其他个体户、企业相比处于领先地位,成为当地群众致富领路人,为当地经济发展做出了较大贡献。

  (二)客观的分析,我县农村劳动力转移促进了农村经济发展

  客观分析,农村劳动力转移,不仅增加了农民收入,更是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动力,对农村经济乃至全县经济发展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一是农村劳动力务工收入成为农民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通过引进企业,特别是劳动密集型企业,发展乡镇企业和农村二、三产业,非农就业人数17.2万人,占农村劳动力的40.劳务创收元,平均每年全市农民人均创收元,农村劳动力转移收入已成为农民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2000年到2004年,我县农村人均转移就业创收分别为924.6元、981.7元、972.15元、1155.84元,分别占当年农民人均纯收入的38.4、39.2、37.5、42.2004年农民人均纯收入2752元,同比增长5.2.二是农村劳动力转移促进了农村产业结构调整。通过农村劳动力转移,不仅提升了农民的商品意识和效益观念,还有效开发利用了农村的劳动力资源,促进了农村耕地资源优化配置。促使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高效农业和规模农业方向发展,带动了全县8万亩土地流转。三是农村劳动力转移对经济的拉动作用明显。2004年全县农村劳务收入8.78亿元,占GDP的16.5,已成为全市经济增长的一个重要方面。

  (三)诸多的原因,我县农村劳动力转移面临种种的问题

  我县农村富余劳动力的转移有力地促进了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但同时还存在不少问题急需研究解决。

  一是机构不健全。目前,我县大部分乡镇没有统一的劳务开发

  管理机构,对劳务开发工作重视不够,没有系统的农村劳务开发管理工作政策和办法,劳动者权益保护、外出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社会治安管理等方面都出现了一些问题。据调查大多数的转移劳动力曾经有过务工后不能得到工资的情况,100%的转移劳动力曾经有过被侵犯合法权益的情况。二是农村劳动力转移中存在着受歧视现象。长期以来,"农民"是贫穷、落后、愚昧的象征。农民进城务工叫民工或"扁担"、"棒棒",一些带有歧视性的规章和政策限制了农民选择非农的就业岗位,在就业机会、就业收入上与城市人口也有较大差别;在就业保障、子女教育等方面设置障碍,受到不公正待遇。近几年,由于社会总需求的相对不足,我国产业结构处于调整阶段,城市下岗失业现象日趋严峻。为降低失业率,不少地方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清退和排斥农民工就业,在就业行业、就业工种、就业成本上进行限制。这些就业上的歧视,阻碍了劳动力流动,限制了农村劳动力的转移。三是资源配置不合理。2004年,我县农村居民占全县人口比重达87%左右,农民人均可耕地面积0.81亩左右,分别仅占全国54、全市86;从事第一产业的81.3万人,比例高于全国水平19个百分点左右;农村二、三产业不发达,农业比较效益低,无法吸纳这么多的农村劳动力。我县农村劳动力素质较低,文盲、半文盲占5,小学文化占16,初中文化占19,高中文化以上的仅占11,较为系统接受过农业技术培训的仅有10.在18万35岁以下的青壮年农民中,仅8较为系统地接受过农业技术培训,每年还有大约3500名初、高中毕业生返回农村。文化水平低,专业技能差,劳动力转移的岗位受到限制。大多数劳动力只能从事脏、苦、累的工作,缺乏就业竞争力,相应地工资收入低,生活条件差。劳动力资源配置不合理,特别是劳动力素质低下已成为农村劳动力转移的障碍。四是劳动力市场滞缓,组织化程度低。近年来,我县农村劳动力有组织的转移仅占16%,其中由劳动部门组织的占9.0%,由农业和其它部门组织的占7%,有45%以上属于自发性盲目转移。另外,职业中介机构、用工信息网络不健全,城乡一体的劳动力市场尚未建立,这些都严重影响了农村劳动力的有效转移。五是存在一定负面影响。一些地方由于青壮年劳动力大量外出务工,给当地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出现约4万亩土地撂荒、经营粗放等情况。大批青壮年劳力外出,有的甚至夫妻双双外出,留下老人、儿童,造成留守孩子难教、土地贫瘠化等一系列问题。此外,在部分地区,农村劳动力转移中还存在关卡多,乱收费、乱罚款,办事难等现象。

  二、创新思路,促进我县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新发展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和中央、市、县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城乡统筹,采取综合措施,按照"抓培训、强素质,重输出、增收入"的思路,优化就业环境,实行积极的转移就业政策,推动农村劳动力多渠道、大规模转移,实现多层次、宽领域就业,推进农村劳动力就业结构调整,努力增加农民收入。

  (二)基本原则:政府促进、市场运作、培训输出、农民受益。根据农村劳动力资源状况,制定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规划,建立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和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制度。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形成直面市场的新机制,尊重农民意愿,由农民自愿参加培训、自主选岗就业。切实抓好技能培训和输出服务,构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绿色通道",减少农村劳动力的输出成本,增加务工收入。

  (三)工作目标:从2004年开始,我县每年培训农村劳动力6000人以上,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1.2万人以上,要努力建成一批农村劳务输出基地乡镇(街)、一批农村劳务培训基地和一批重点劳务中介机构。到2008年,农村劳动力转移人数达到23万人左右,全县农村劳务收入每年增长10以上。

  (四)工作重点

  一是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切实增强抓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程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程,是推进我县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增加农民收入的重大举措;是统筹城乡发展、推进农村城镇化的根本途径;是提高农村劳动力素质、调动农民积极性、促进农村社会稳定的重要保证。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已进入新阶段,农村劳动力面临第三次解放。针对我县农村富余劳动力多,达10余万人,占全县总人数的11,城镇化率仅24.3,分别比全市低百分点、全国低百分点。已成为我县农民快速增收的"瓶颈".我县要实现2020年我县城市化率达到56,每年需转移1.75万农村人口,年均增长1.86,转移任务艰巨。各级各部门必须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大力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让更多的农民由农村向城镇聚集,向非农业流动,培养成为合格的产业大军,是新阶段调整结构,减少农民、富裕农民最直接的渠道和最现实的手段。

  二是打通"两个渠道",拓宽我县劳动力转移的领域。打通县内和县外输出两个渠道。在外输方面,主要开拓沿海各大中城市的劳动力就业市场,包括家政服务、美容美发、旅游配套服务产业等,同时,要加强与县外公司的合作,加大向县外输出劳务开发工作力度。在内转方面,充分结合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上岗培训。由于我县是全国甲级旅游开放县,旅游服务及五金制作劳动力需求空间大,同时,随着城镇化建设步伐的加快和我县优质粮油、瘦肉型猪、枇杷、笋竹、冬菜调味品五大产业的发展,农村劳动力进入基础设施建设、农业产业工人行业的比重逐渐增大。

  1、充分依托在产业结构调整中发展起来的各大龙头企业,如重庆长龙集团、香港迪尔牧业公司、海天石魂集团公司等转移农村劳动力就业,实现农村劳动力产业化。

  2、促进劳动力向以邮亭—龙水—宝顶为轴心的旅游配套服务业和乡村集镇化方向转化,如餐饮、住宿、娱乐、石雕石刻工艺品制作、小五金纪念品制作等。在劳务输出中着重突出地方特色,倾力打造品牌劳务,如"大足石刻工艺师"、"龙水五金巧匠"等品牌,推进我县农村劳动力转移向高水平发展、宽领域迈进。

  3、大力招商引资,形成发?地方资源优势明显,劳动密集、科技含量高,低耗高效环保新型工业和农副产品加工业,以吸纳更多的农村富余劳动力充分就业。

  4、强化农村市场和贸易流通管理,形成各具特色的地方品牌市场,专业市场和综合贸易市场,既能解决农产品流通不畅、商品率不高等问题,又能活跃一方经济、发展一方产业,还能培育和锻炼一大批懂经营、善管理、灵通信息的农民商人,经理和老总,提高农民整体素质。

  三是构建三大服务系统,促进我县劳动力有序转移。

  1、抓紧建立人力资源调查系统。全面、准确地掌握农村劳动力资源状况。县劳务办要成立劳务信息网,随时发布劳务用工信息。各街镇乡劳务办要逐村、逐社、逐户地摸清本地农村劳动力资源普查,切实摸清农村富余劳动力资源总量,求职愿望、外出务工人员输出数量、务工地点等基本情况,建立劳动力资源数据库,搞好动态追踪。该工作县劳务办已专门通知办理,各街镇乡务必于六月底前完成,并及时汇总上报。

  2、着力建好技能培训系统。(1)培训要利用好现有资源,注重机制创新,整合分散的教育培训资源。(2)培训与市场相联,提倡和鼓励培训机构与劳务市场、用工单位、技工名校签定合同,实行订单培训。(3)培训要以就业为导向,在内容上突出职业性。(4)培训形式灵活多样。以短期培训为主,也可到乡镇举办专题讲座,送培训下乡等形式。(5)切实抓好培训机构认定工作。承担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任务的培训机构必须经过严格申报、审核认定或招标程序,并对社会公示。培训机构除了要具备培训资质等一般性条件外,还应该具备以下条件:第一"出口管进口",即被认定的培训机构必须有委托培训的订单和比较强的职业介绍能力,不具备这一条件,不能被认定。第二面向社会,坚持公开、公平、自愿,整合和利用社会各种培训资源用于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第三向社会公布,让农民群众知晓,坚持市场运作。

  3、切实搞好组织输出系统。建立县、街镇乡劳务办和相关部门为主体的劳动力输出系统,组织开展好转移输出服务,真正实现三大系统良性互动。充分发挥在外民工的带动作用,做到"输出一个,带动一批,输出一批,富裕一方".

  四是抓好四个关键环节,推动我县劳动力转移快速发展。1、抓好宣传引导,及时提供信息。要深入搞好宣传发动,各新闻单位要制定专门的宣传计划,开辟专门栏目,加强对技能培训、劳务输出、务工信息、维权保障等方面的宣传报道,做到政策深入人心,人人皆知。各级各部门要围绕让农民"出去有路、就业有岗、务工有为、回乡有成"的思路,认真做好输出前、输出中和输出后的各项服务工作。2、落实好扶持政策。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程的实施意见》要求,做好政策落实。加强对农村劳动力培训的扶持。积极推行政府"买单"或部门买单,补贴农民的培训扶持政策,县里将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加强对农村劳动力培训的扶持。对农业、扶贫等部门的有关培训资金,要按照资金渠道不变、统筹打捆使用的原则,重点用于农村劳动力的培训。改善农村劳动力外出就业的环境。各街镇乡及部门要按照中共大足县委办公室、大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服务工作的通知"要求,做好服务工作。对涉及农民务工的文件、规定进行认真清理,取消所有对农民进城就业的限制性、歧视性规定以及不利于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规定,降低农村劳动力进城和就业的门槛,简化农民跨地区就业和进城务工的各种手续,加快建立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所有就业岗位都要一视同仁向农民开放,逐步形成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的制度。建立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按照"企业缴纳、个人补贴、国家支持"的原则,对与用工单位签定较长时期劳动合同、就业相对稳定的农民工,实行大病医疗、失业、养老等社会保险。要指导和监督用工单位,按规定将所招用的农民工纳入工伤保险范围,建立必要的大病医疗救助、补贴制度,解决进城农民就业期间最需要的保障问题,逐步将进城务工农民纳入城市社会保障体系。3、建立完善农民务工维权组织,切实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强化劳动监察和劳动合同管理,加大对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查处力度,及时督促用工单位兑现农民工工资。要加强对农民工的法律援助。4、抓好回引工作,引导回乡创业。目前,我县农村外出务工经商人员回乡创业逐渐增多,需要建立外出务工和返乡创业双向流动机制,积极为返乡人员提供创业平台。应在土地使用,税费征收,资金扶持等政策上进行鼓励和扶持,外出务工农民回乡兴办企业,纳入政府中小企业担保资金支持范围,享受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创办企业的有关优惠政策。外出务工农民回乡在本县范围内从事个体户经营,减免个体工商户登记费20,免收管理费;兴办经济实体减免20登记费。

  五是严格把好四关,确保我县农村劳动力培训转移渠道畅通。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涉及面广,关系到全县42万农村劳动力,也关系到我县的发展与稳定,因此,必须高度重视,实行培训效果跟踪验收制,补助资金实行报帐制,保证资金专款专用。对培训单位的培训情况和效果进行阶段性的督促和评估,实行组织培训、转岗就业全程质量跟踪,把质量意识渗透到各个环节。1、严把人员关。抽调到县、街镇乡劳务办的工作人员,必须素质过硬,业务精通,在工作上与原单位脱钩,确保全身心投入到工作之中。2、严把培训机构审定关。培训机构必须具有相应的资质,并按要求开展工作,不得弄虚作假,对达不到要求的培训单位,坚决不予认定。3、严把培训质量关。对培训单位上报的培训人数、培训内容、培训时间、收费标准、就业去向等,县劳务办要从严审查。并不定期对各培训学员就业情况进行抽查,抽查面不低于5,若抽查与其提供的情况不符的,将收回补助资金,并取消其培训资格。4、把好资金管理关。切实加强对补助资金的管理,确保资金专款专用,确保补助经费真正落实到农民头上,让农民直接受益。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截留或私分培训经费。

  三、加大力度,实现我县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新突破

  (一)切实加大领导力度。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工程",不仅事关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而且事关全县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不仅关系到提高农民素质,而且关系到人才强县战略的实施。各级党委、政府要充分认识到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程"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高度重视。把此项工作列入经济社会发展长远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纳入党委、政府工作目标考核范围,实行严格的责任制,真正将"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程"办成"富民工程".

  县委、县政府决定成立了大足县劳务开发领导小组,由江县长担任组长,下设办公室,设在县行政服务中心,抽调县农办、农业局、财政、教委、劳动、贸易、司法等部门分管领导和工作骨干组成得力工作班子,强化指挥、管理、统筹、协调。各街镇乡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班子和工作机构,建立健全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领导班子和工作机构,配备得力人员,认真抓好有关工作。

  (二)切实加大工作力度。各级各部门都要把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作为责无旁贷的任务,切实加大工作力度,联系实际,深入研究解决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具体问题。加大对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支持力度,无论在资源调查、网络建设、技能培训、输出服务和日常工作上,都要给予更多的帮助、指导和支持,为该项工作创造和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三)切实加大投入力度。各街(镇、乡)要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调整支出结构,安排必要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专项工作经费,确保工作正常有序开展。县级有关部门也要积极向中央、市级争取有关扶持项目,增加对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的投入。

  (四)切实加大管理服务力度。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步伐,离不开各级各部门的强有力服务。各级政府一定要按照"公平对待、合理引导、完善管理、搞好服务"的方针,切实做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指导和服务工作。要深入搞好宣传发动,增强农民"走出去"的意识;要突出抓好教育培训,提高农民"走出去"的本领;要强化系列服务,优化农民"走出去"的环境;要采取有效措施,打通农民"走出去"的渠道;要简化办事程序,降低农民"走出去"的成本。各级各部门要围绕让农民"出去有路、就业有岗、务工有为、回乡有成",认真做好输出前、输出中和输出后的各项服务工作,帮助他们排忧解难,消除他们的后顾之忧。

  (五)切实加大协调配合力度。县劳务办是我县农村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的综合管理服务部门,负责拟定培训项目管理办法,培训机构的招标和认定,监督检查培训单位的培训工作,开展培训效果的评估验收,指导学员就业以及监督检查落实培训补助资金的使用等。各街镇乡劳务办要加强与相关培训机构、有关部门的联系,将培训任务、计划及就业动态及时上报。劳动保障部门要加强对劳务中介机构的管理、监督,严肃查处违反劳动法规的行为;工商部门要严厉打击非法职介,查处虚假广告,规范劳务市场秩序;公安部门要搞好对流动人口的管理,对不合理收费进行清理和取缔,简化出境劳务人员申领护照手续,积极探索实行城乡户口一体化管理的措施和办法;司法部门要帮助农民工搞好法律援助和维权服务;农业、劳动、教育、扶贫、外经贸等部门要认真做好农村劳动力的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和资格认证工作。县劳务办要尽快建立完善有关工作制度,做好对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的统筹协调工作,加强检查督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同志们,"三农"问题是全党全国工作的重中之重。解决"三农"问题的关键是农民问题,农民问题的关键是收入问题,收入问题的关键是就业问题,就业问题的关键是素质问题,素质问题的关键是培养教育和引导问题。让我们抓住这些关键,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奋发努力、扎实工作,切实推动我县劳务开发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为农民增收致富奔小康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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