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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校安园行动工作方案

时间:2022-08-08 02:48:43 计划方案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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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校安园行动工作方案

  护校安园行动工作方案(一)

护校安园行动工作方案

  为维护校园安全,根据县公安局、县综治办、县教育局关于20**年在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开展“护校安园”行动工作的统一部署,经研究决定,根据我镇实际,从20**年4月至20**年1月底,在我镇“两园两校”组织开展“护校安园”行动,并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组织开展“护校安园”行动,全面强化“两园两校”各项安全管理措施,进一步夯实校园安全工作基础,着力解决突出安全问题,实现“四个提升”,即“进一步提升校园自身安全防范能力,进一步提升校园周边治安防控能力,进一步提升校园安全工作水平,进一步提升各部门工作协作水平”,严防涉校涉生恶性案事件的发生,切实增强广大师生的安全感。

  二、工作措施

  城关派出所、城东小学、城西小学、城东幼儿园、城西幼儿园要结合各自实际,紧紧围绕“进一步强化社会各方力量组织动员、进一步强化安全隐患排查整改、进一步强化校园‘三防’建设、进一步强化高危人员管控、进一步强化校园周边巡控”等“五个强化”重点措施,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全力做好校园安全各项工作。

  (一)进一步强化社会各方力量组织动员,全面形成校园安全管理合力。要在镇党委、政府领导下,坚持专群结合、依靠群众,广泛动员社会各方力量共同参与。要充分发挥综治(法制)副校长的职能作用,指导和督促学校加强安全管理工作。要在每所校园周边的邻近单位、住户、商业摊点、店铺组建护校安全员,并在校园周边有条件的商户、营业网点、居民户安装一键报警装置,遇有突发情况立即报警,齐心协力迅速做好应对处置。要推动建立专兼职护校队伍,城区要组织发动党员干部、退休职工、学生家长、治安志愿者建立护校工作机制,实现每所校园及周边都有人看、有人巡、有人防、有人管。要加大校园特的投入力度,落实经费、装备等各项安全工作保障。要加强与工商、城管、卫生等部门的协作,加强清理整治力度,进一步净化校园周边治安环境。

  (二)进一步强化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及时堵塞校园安全漏洞。要以“查问题、找隐患、促整改”为重点,建立经常性的隐患排查机制。对“两园两校”内部保卫力量、守卫防护装备、安全管理制度、安全防范设施、应急处置机制等不间断地进行检查,对校园周边的黑网吧、“黄赌毒”等治安乱点及时进行清查。对发现的问题隐患,要立即落实整改责任单位,下发整改通知书,跟踪落实整改情况;对周边存在的治安乱点,要限期进行整治解决;对存在的重大隐患、突出治安问题,要实行挂牌督办,并报告镇党委、政府。

  (三)进一步强化“三防”建设,着力筑牢校园安全屏障。一要全面加强人防建设。要按照省公安厅、省综治办“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防控网建没的意见》的要求,指导“两园两校”配备门卫和年富力强的治安保卫人员及保安员,配齐安全叉(钢叉)、橡胶棍等必要的安全防护装备。校园保安员要按照《保安管理服务条例>要求,经岗前培训后持证上岗。二要推动技防设施建设。要按照《省中小学校幼儿园安全技术防范工作指导意见》相关要求,督促指导校园配备重点部位视频监控和一键式报警设施,并落实专人值守。校园视频监控要确保接入辖区派出所和教育部门视频监控平台,并保证正常运行。完善校园视频巡查工作机制,及时调度、动态掌握校园安全防范工作情况。三要全面加固物防设施。进一步加强物防设施建设,确保校门、围墙及重点部位物防设施符合安全要求,确保校园各项封闭管理措施到位。对尚未实现封闭式管理的校园,要积极向镇党委政府提出解决方案,同时采取临时防范措施,确保安全。

  (四)进一步强化高危人员管控,切实降低校园安全风险。要在镇党委、政府领导下,结合正在开展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全面加强各类涉校涉生矛盾纠纷的排查工作。涉及校园内师生的,要指定专人会同学校等有关部门做好疏导、化解工作;属于校园资产、劳资纠纷等方面的,要督促学校、幼儿园及上级主管部门及时协调解决。对因涉校涉生矛盾纠纷扬言报复的人员,要进行谈话教育,并落实必要的稳控措施,严防其铤而走险。要加强对校园周边地区因生活无着、债务缠身等可能实施个人极端行为人员,以及长期在社会上游荡的闲散人员的摸排工作,纳入工作视线,及时掌握其动态轨迹,有针对性地做好疏导、稳控等工作。要针对季节变化特点,不断强化校园周边地区肇事肇祸及潜在暴力倾向重性精神病人的管控工作,切实掌握其现实状况,会同卫生、民政等部门及社区、家庭等做好治疗、管控工作,严防其滋事肇祸。

  (五)进一步强化周边巡控,不断织密校园安全网络。要持续推进校园“护学岗”建设,结合综合警务改革,将校园及周边纳入网格化巡逻的必巡点,加大巡逻防控力度,在上放学等重点时段、重点路段组织警力或辅警维持交通秩序。对校园及周边形迹可疑、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要进行严格盘查;对正在实施危害师生安全的各类违法犯罪嫌疑人,要及时采取有力措施,果断处置。要充分依托群防群治力量,开展校园周边治安防控工作,指导护校志愿人员开展校园门口值守及周边巡查,注意发现学生上放学期间出现的可疑情况、人员,并及时报告、报警,协助处置各类涉校涉生突发事件。督促“两园两校”成立教师护导队,上放学重点时段在校门口对学生进行引导帮助。

  三、工作机制

  (一)协作配合机制。要建立健全协调联动、密切协作的工作机制,切实形成工作合力,共同做好“护校安园”工作。要定期沟通交流工作情况,根据实际情况,共同会商制定工作措施,适时联合召开推进会,进一步巩固成效,开创工作新局面。

  (二)检查考核机制。镇综治办、城关派出所、中心校、交通、安监、村建、团委、妇联、消防等部门不定期组织开展校园安全检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三)责任追究机制。要明确工作责任,严肃问责追究,促进校园安全工作责任落实。对因校园周边地区治安秩序长期混乱、案件频发以及重点人漏管失控,导致发生涉校涉生重大恶性案件事故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因校园内部安全管理制度、措施不落实或者安全隐患整改不到位,导致发生涉校涉生重大恶性案件事故的,要严肃追究学校负责人责任。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部署。为全面统筹推进“护校安园”行动开展,成立了由镇长任组长,分管副书记任常务副组长,分管教育纪委书记、分管交通的组织委员、派出所所长良、中心校校长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和工作人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镇综治办,全力推动抓好“护校安园”行动组织、协调、督办、落实等工作。

  (二)明确职责任务。镇综治办协调组织群防群治力量,开展校园周边治安巡逻和居校联防等工作,组织实施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考核。城关派出所要及时排查涉校涉生矛盾纠纷,协调做好化解、稳控等工作;加大校园周边治安环境清理整治力度,加强对校园内部安全保卫工作的监督、指导;严密校园周边地区治安防控及高危人员管控,依法严厉打击各类涉校涉生违法犯罪活动。城东小学、城西小学、城东幼儿园、城西幼儿园要加大对校园安全工作的投入力度;加强校园内部安全管理和隐患排查整改,督促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人防、物防、技防等安全措施。

  (三)规范信息报送。城关派出所、城东小学、城西小学、城东幼儿园、城西幼儿园要确定专人负责行动期间的信息报送工作,及时沟通工作情况,确保数据翔实、准确,按时完成上报工作。同时,要充分借助报纸、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全方位宣传此次“护校安园”行动,争取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形成全员参与的良好氛围。行动期间,要及时总结工作中的经验、做法,认真填报《2013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护校安园”专项行动情况统计表》(附后),分别于每月9日、23日前报至镇“护校安园”专项行动办公室(镇综治办)。《统计表》中的“打击违法犯罪”、“督导问责”、“防范案事件”要附上每起案事件的具体情况,每月工作情况请于每月23日前上报,工作总结请于20**年1月10日前上报,涉校涉生案事件请及时报告。

  护校安园行动工作方案(二)

  为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严厉打击涉校涉园违法犯罪活动,全力维护校园安全稳定,按照省公安厅、省综治办、省教育厅的统一部署要求,市公安局、市综治办、市教育局决定,自即日起至20**年1月底,在全市范围内继续开展“护校安园”行动。

  一、目标任务

  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多管齐下、综合施策,进一步夯实校园安全工作基础,进一步固化健全校园安全长效管理机制,着力解决突出安全问题,全面强化“校园内部安全管理、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校园周边巡逻防控、涉校园高危人员排查管控、校园安全督导检查机制”等五项工作措施,全面提升校园及周边治安防控能力和水平,坚决遏制发生影响恶劣的校园重大安全案事件,切实增强广大师生的安全感,确保全市校园持续安全稳定。

  二、职责分工

  各级教育、综治、公安部门要在准确定位职责分工的基础上,建立协调联动、密切协作配合的工作机制,切实形成工作合力,共同做好“护校安园”工作。教育部门作为中小学、幼儿园的主管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主动争取党委、政府对校园安全工作的重视和支持,积极协调地方财政等部门,加大对校园安全工作的投入力度;指导督促学校校长、幼儿园园长严格落实内部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加强校园内部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整改,督促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人防、物防、技防等安全措施,确保各项内部防范指标的完成。综治部门要协调组织群防群治力量,建立城市校园护校志愿者队伍和乡镇农村校园村校联防队伍开展对校园巡防;对尚未批准登记注册的民办中小学、幼儿园以及各类课外班、托管班,督促主办方落实安全防范措施,会同教育、公安部门协调当地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担负起安全管理责任;组织实施校园安全工作综合治理考核。公安机关要依法落实公共安全监管责任,会同教育部门督导学校幼儿园加强校园内部安全保卫工作,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及时排查涉校涉园矛盾纠纷,协调做好化解、稳控等工作;加大校园周边治安环境整治力度,将校园周边防控纳入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加强周边社会巡逻防控;严密校园周边地区治安防控及高危人员管控,依法严厉打击各类涉校涉园违法犯罪活动,协助学校处理校园突发事件。

  三、主要措施

  (一)全面强化校园内部安全管理,提升校园“三防”建设水平。要切实落实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作为校园内部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认真贯彻落实《企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条例》,按照《中小学校岗位安全工作指南》的要求落实内部安全岗位责任,完善各项内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全面提升校园“三防”建设水平。一要强化校园内部保卫力量建设。指导中小学、幼儿园按照有关要求配备门卫和年富力强的治安保卫人员及保安员,配全安全叉、橡胶棒等必要的安全防护、应急处置装备器械。城市校园保安标准配备率、器材配置率要达到95%以上,乡镇农村校园要达到80%以上。(www.fwsir.com)校园保安员要按照《保安管理服务条例》要求,经岗前培训后持证上岗。寄宿制校园要配备专门的值班人员和生活管理教师,确保24小时有人值班。二要加快技防物防设施建设。认真贯彻实施《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GB/T 29315-2012),督促指导学校、幼儿园加大对校园重点部位安全防范系统建设的投入和保障,推进达标工作,积极推进校园技防系统与公安机关、教育部门视频监控系统的联网工作,为加强实时监控、网上巡查提供支撑。校园监控系统按有关标准验收后,城市校园达标率、联网率要达到80%以上,乡镇农村校园要在现有基础上逐步提高;一键报警装置安装城市校园达标率达90%以上,乡镇农村校园要达到60%以上。要全面推进校园物防建设,特别是乡镇农村校园要加强围墙等物防设施修建,全面实行封闭式管理。三要强化校园内部安全管理制度。健全完善校园内部外来人员、车辆登记,内部人员、车辆出入证制度以及小学生、幼儿接送等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严禁可疑人员进入校园,严防管制刀具、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带入校园。要严格教师队伍管理,加强对教职员工和学生的法制安全教育培训,增强师生遵纪守法和自我防范意识。

  (二)全面强化校园内外安全隐患排查整改,严防造成现实危害。以“查问题、找隐患、促整改”为重点,建立经常性的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机制。对中小学、幼儿园内部保卫力量、守卫防护装备、安全管理制度、安全防范设施、应急处置机制等不间断地进行检查。特别是对安全隐患较多,防范能力薄弱的农村校园,要积极协调地方财政等部门加大投入力度,落实经费、装备等各项安全工作保障,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堵塞安全漏洞。要加强与工商、城管、卫生计生等部门的协作,加大清理整治力度,进一步净化校园周边治安环境,全面清查校园周边黑网吧、“黄赌毒”等治安乱点,维护校园周边良好的治安环境。对存在的重大隐患和突出治安问题,要实行挂牌督办,并报告地方党委、政府。

  (三)全面强化校园周边巡逻防控,织牢织密安全屏障。要继续大力推行高峰勤务机制和“护学岗”的经验做法,把校园周边作为社会面防控网的重要环节,织密护校安全网,确保重点地段、重点时段校园治安状况始终处于在控状态。对校园及周边形迹可疑、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要及时进行严格盘查;对正在实施危害师生安全的各类违法犯罪嫌疑人,要迅速采取有力措施,果断控制处置。要充分依托群防群治力量,开展校园周边治安防控工作,加强校园门口值守及周边巡查,注意发现学生上下学期间出现的可疑情况、人员,并及时报告、报警,协助处置各类涉校涉园突发事件。乡镇和农村校园要充分发挥村校联防机制作用,协调组织治保干部、民兵、治安积极分子等加强校园及周边巡逻,及时防范处置各类安全问题。原则上,每个城市校园要建立不少于1支的护校志愿者队伍,每个乡镇农村校园都要有村校联防队伍开展巡防。

  (四)全面强化涉校园高危人员排查管控,严防发生个人极端事件。要结合各地校园治安特点,全面排查校园周边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因涉校涉园矛盾纠纷扬言报复人员、生活无着、债务缠身等人员,逐一登记建档,及时掌握其动态轨迹,纳入工作视线,有针对性地做好疏导、稳控等工作。特别对校园周边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要会同卫生计生、民政等部门及村(居)委员会、社区、家庭等做好治疗、管控工作,严防滋事肇祸。要充分发挥基层组织和社区民警的作用,深入校园及周边地区,集中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对涉及校园内师生的矛盾纠纷,学校、幼儿园及上级主管部门要逐一耐心细致做好疏导、化解工作,及时协调解决,防止矛盾升级;对因涉校涉园矛盾纠纷扬言进行报复的人员,要落实必要的稳控措施,严防其铤而走险。要通过网络等多种渠道及时发现扬言侵害师生安全的情况信息,及时应对查处,严防造成现实危害并引发示范效应。

  (五)全面强化校园安全督导检查机制,确保安全责任落实到位。要进一步规范并完善校园安全工作督导检查工作机制,市综治办、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将定期组织开展全市校园安全督导检查;县(市、区)综治、公安、教育部门每学期至少开展两次校园安全督导检查,采取明察暗访、抽查等多种形式,持续不断地深入校园及周边地区进行检查指导,及时通报检查情况,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完善校园安全责任制度,相关责任人层层签订责任书,严格履行安全责任。对因工作不重视、组织不得力、保障不到位导致发生涉校园安全案事件或校园安全工作长期排名落后的,上级部门要对主要责任人进行问责约谈,情节严重的要依法依纪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年5月)。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和有关工作预案,细化目标和任务,确定重点和责任,明确措施和要求,并层层进行动员部署。

  (二)集中攻坚阶段(20**年6月-11月)。按照“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要求,突出重点,整体推进,全面强化“校园内部安全管理、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校园周边巡逻防控、涉校园高危人员排查管控、校园安全督导检查机制”等五项工作措施,全面提升校园及周边治安防控能力和水平。

  (三)验收评估阶段(20**年12月-20**年1月)。各县(市、区)于20**年12月5日前完成本县(市、区)专项行动的总结评估,对各项指标进行验收,20**年12月25日前上报总结报告。市综治办、公安局、教育局要于20**年1月中旬前对各县(市、区)开展“护校安园”行动情况进行验收考评。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狠抓措施落实。市综治办、市公安局、市教育局成立“护校安园”行动领导小组,在市公安局治安支队设立办公室,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协调督办、督促检查等工作。各地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按照本方案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全力推动抓好“护校安园”行动的组织、协调、督办、落实等工作。

  (二)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各级综治、公安、教育等部门要定期交换通报校园安全信息,定期分析研判安全和治安形势,定期排查安全隐患和周边突出社会治安问题,定期研究针对性工作措施,定期开展联合督导检查,定期进行绩效考核,形成齐抓共管、各负其责共保校园安全稳定和周边治安秩序逐年向好发展的整体合力,共同推动“护校安园”行动深入开展。要建立校园“三防”建设达标进度排名制度,确保各项指标如期完成。对未达到工作指标要求的,在通报约谈的同时,由上级主管部门挂牌督办,限期完成。

  (三)注重典型培养,强化机制建设。要积极探索与当前形势和本地实际相适应的校园安全工作模式,善于发现先进典型,大力宣传、推广地方、部门及学校、幼儿园的先进经验、创新做法。对措施落实、成效明显的地方,要通过各种形式予以表彰奖励;对行动迟缓、工作不力的地方,要予以通报批评,限期扭转局面。

  (四)加强检查考核,及时报送情况。各级综治、公安、教育部门要采取明查暗访等方式,不间断地组织开展市、县两级校园安全检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教育部门要制定安全工作考核目标,并纳入教育督导评估体系和综治考核评价体系;综治部门要根据中央综治委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专项组考核及“平安校园”创建考核等有关要求,统筹各部门考核项目,做好相关考核工作。公安机关要按照《全省公安机关治安系统“护校安园”专项行动检查考核标准》(随后下发)的要求,定期组织开展集中检查考核,并将结果纳入年终考核。

  各地要由公安机关牵头于5月25日前,将县(市、区)级领导机构、联络员名单上报“护校安园”行动办公室(通过办公自动化报至市公安局治安支队一大队)。每月30日前报送月工作情况及工作情况统计表,重大案事件和重要情况信息随时上报。有关工作阶段性总结和工作总结报告,分别于第一学期和第二学期结束前15天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