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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习大讨论“身边好人”事迹材料

时间:2022-07-31 14:19:56 事迹材料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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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习大讨论“身边好人”事迹材料

  董云生同志事迹材料

大学习大讨论“身边好人”事迹材料

  ——大学习大讨论“身边好人”事迹材料

  一、树立坚定的政治信念,讲纪律,平凡岗位,一干就是30年。

  董云生同志自1986年复员后就来到七师司法行政工作岗位上,现任125团司法所所长的他常以“家国天下,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无规矩不成方圆”作为自己的座右铭,一言一行中都透露着坚定的政治信念,爱国爱党、爱民爱家的高尚情操,遵守职责纪律、工作纪律的工作作风,坚定的政治信念、讲纪律、懂规矩是他成长为一名优秀的共产党员和优秀的司法行政干警的坚实基础。30年来,董云生多次被七师党委、政法委、七师司法局评为“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从2006年开始,连续十年被第七师司法局评选为“优秀公务员”。

  二、干一行爱一行,端正思想,积极作为, 30年初心不改。

  从进入司法行政工作,董云生同志就以“绝对忠诚于党、忠诚于民”的政治素养,他在工作中严格要求自己,他在工作中发现有损团场、职工利益的事情,他会第一时间将情况反馈给团党委,并积极协助团党委做好防范措施,用自己的实际行动维护团场利益,30年直接和间接为团场和职工挽回损失千余万元,真诚勤劳的辛苦付出,换来的是团党委的认可、信任,这是他对自己“干一行、爱一行”最好的诠释。

  三、懂感恩,能奉献,凝心聚力,打造精诚协作的团队。

  “每个人都是集体的一员,成长不是无本之木,无源之水,单位是成长的营养之源,个人所有的锻炼和成长和这个集体是分不开的,我们要有发自内心的集体荣誉感,这样我们才能走的更远。”这是董云生对集体的感情,也是他对年轻人的教导,30年,董云生也带出来很多优秀的年轻人,他们现在都是不同行业上的佼佼者,是董云生和司法行政工作单位托起年轻干警的成长,他曾手把手从卷宗的打印、装订、归档教年轻人;他曾在旁边用春风化雨的救场,帮助第一次面对来咨询的当事人,紧张、手足无措的年轻人度过了一次又一次尴尬;润物细无声,大爱无言,这就是关爱、这就是关怀,董云生带过的年轻人成长的每一步,都有他的默默付出和帮扶,用最通俗易懂的的方式传递给年轻人。

  四、普法30年,助推团场法治建设,维护团场稳定和发展。

  从“一五”普法到已经开始的“七五”普法,董云生全程参与,他亲身经历30年的过程,当初的意气风发的小伙子,现在也两鬓斑白,可是伴随这30年的还有法治团场快速发展,现在的团场笔直的道路,健全的生活设施,日益提升的幸福生活指数,团场矛盾纠纷、涉法涉诉案件正逐渐降低,领导干部依法行政、依法办事能力正逐步提升,职工群众依法正确表达诉求的方式已经回到合法合理的途径上来,30年董云生累计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达400余场次,受教育职工群众达15万余人,累计行程3万余公里,调解矛盾纠纷1000余件,参加矛盾纠纷排查300余次,预防和排查各类线索500余条。 30年125团多次被兵、师评选为“普法先进集体”“普法先进办公室”、“调解先进集体”,2007年125团15连被司法部和民政部联合授予“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2012年125团被评选为兵团级“法治团场”,125团20连被评选为兵团级“民主法治连”,董云生个人也多次被兵、师评选为“普法先进个人”“调解先进个人”,2013年董云生被评选为“全国模范调解员”,2016年被评选为兵团“六五”普法先进工作者。

  五、优化法律服务质量,维护贫弱群体权益,支撑起维权天网。

  柳沟法律服务所以“热情优质高效  情洒贫弱群体”为服务宗旨,30年来,认真履行法律工作者的使命和职责,累计代书1000余份,为团场起草、审核各类合同200余件,解答法律咨询1万余人,代理诉讼200余件,为团场挽回损失数千万元,为贫弱群体办理法律援助200余件,挽回损失1千万余元,柳沟法律服务所先后被兵团评为“兵团级文明法律服务所”、“兵团一级法律服务所”、“兵团优秀法律服务所”、“兵团文明服务示范窗口”、2007年和2015年两次荣获法律援助“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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