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树立正确政绩观的思考

时间:2023-02-24 14:36:02 调研报告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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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树立正确政绩观的思考

  胡锦涛在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上深刻指出:“要教育干部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包括正确看待政绩,科学衡量政绩。”这一重要要求,内涵丰富,立意深远,具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

  政绩是领导干部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在任期内履行岗位职责所取得的绩效。是干部的思想政治水平、知识业务能力、领导水平以及敬业精神等各方面素质在领导工作过程中的综合反映,也是群众评价干部和组织考核干部的重要内容和标准。由此,领导干部想树政绩,是值得肯定的。但也应看到,少数领导干部对政绩缺乏正确的认识,政绩观还存在种种偏差,出现了简单地把政绩与几个经济指标划等号,单纯追求增长速度,不重视质量和效益,不重视经济和社会的协调发展;出现了一些领导干部只注重自己任期内的业绩,而不顾及未来的发展和子孙的利益等问题。再加上由于对领导干部政绩的评价指标和考核方法方面存在缺陷,没有确立起一种科学有效的干部政绩评价指标体系,结果使一些领导干部政绩观发生偏差。上述问题的解决,关键在于要教育干部树立正确的政绩观,为此,要着力从以下两方面做好工作:

  一、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教育干部用全面的、实践的、群众的观点看待政绩,为干部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提供思想保证。

  第一,用全面的观点看政绩,树立与科学的发展观相适应的政绩观。

  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把全面发展、协调发展、持续发展三者有机统一起来,概括为新的科学发展观,并赋予新的时代内涵,体现了对发展内涵的深刻理解和科学把握。其核心是以人为本,实现维护和发展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基本内涵是着眼于经济、社会、政治、文化、生态等各方面的全面发展,强调各方面发展要相互衔接,相互促进,良性互动,既要考虑当前发展的需要,满足当代人的基本需求,又要考虑未来发展的需要,最终目的是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科学发展观与正确的政绩观紧密联系、相辅相成。科学的发展观引导正确的政绩观,要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就必须用科学的发展观正确地衡量政绩,准确地判别政绩,这是树立正确的政绩观的关键问题。科学的发展观要求我们衡量、评判一个单位、一个领导干部的政绩时,既要看经济指标,又要看社会指标、人文指标和环境指标;既要看当前的发展,又要看发展的可持续性;既要看经济发展,又要看社会稳定;既要看“显绩”,又要看“潜绩”;既要看主观努力,又要看客观条件。从多方面综合评价政绩,用科学发展观衡量领导干部的政绩,有利于引导领导干部以科学的发展观为指引,牢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

  第二,用实践的观点看政绩,树立与求真务实作风相适应的政绩观。

  真正的政绩,是经得起历史、实践和群众的检验,是没有水分的政绩。要坚决防止和克服“一届人的政绩,后来人的包袱”的不良现象。无论在什么时候,从事何种工作,创造政绩的思路、方法都应当符合客观实际,符合客观规律,不能急功近利,不切实际地乱铺摊子,盲目上项目,只顾眼前、不虑长远。求真务实,要树立“求实情,办实事,务实效”的政绩观,而不能好大喜功,只讲“形象”,不计成本。不能弄虚作假,只讲“数字”,不计得失。实践是创造政绩的大学校,领导干部在创造政绩的实践中,只要坚持求真务实的作风,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脚踏实地、埋头苦干、艰苦奋斗,就一定能用好的作风创造突出的政绩。

  第三,用群众的观点看政绩,树立与执政为民本质相适应的政绩观。

  执政为民,要求领导干部创造政绩的动机和目的是为人民谋利益,而不是为自己个人的政绩,说到底是实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人民谋利益,为人民创政绩,应该是每个人民公仆的终身追求。用群众的观点看政绩,就是要关心群众疾苦,倾听群众呼声,反映群众意愿,集中群众智慧,多做得人心、暖人心、稳人心的好事实事,就是要着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一些领导干部不顾及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不是把劲使在为群众办实事,落在实处上,而往往是考虑个人得失,心浮气躁、做表面文章。这样的“政绩”越突出,越是得不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认可和赞同。正确的政绩观,要求领导干部真正懂得政绩应当是“为官一任,造福一方”的政绩,是为党和人民踏实工作的实绩,领导干部的政绩大小,是非功过,群众看得最清楚,也最有发言权。应把评判政绩大小、优劣的标准交给群众,使真正的政绩得到褒扬,使虚假的政绩无藏身之处。

  二、要建立科学的干部政绩考核体系,为干部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提供制度保证。

  树立正确的政绩观,不仅要有思想、作风上的保证,而且要有制度上的保证。建立全面、科学的领导干部政绩考核评价体系,有利于促进领导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

  第一,建立和完善科学的干部政绩考核体系,改进政绩评价标准及其考核方法。

  政绩考核制度是整个干部考核制度的有机组成部分,在制定政绩的考核体系上,要与干部考核制度的完善紧密结合,不能孤立地进行政绩考核的研究。比如,政绩可以综合反映干部德才素质,德才素质的考核要用政绩事例加以证明,政绩考核的结果本身就是分析干部思想政治素质的素材,对取得政绩的过程,取得政绩的作风的分析也就是对干部思想政治素质的考察等等。如果单独地进行政绩考核,容易在干部队伍中产生不必要的误解,“凭政绩用干部”、“只要有政绩,就可以提拔”等想法,导致片面追求政绩,甚至投机取巧创“政绩”。

  政绩考核体系的核心是考核指标体系和评价标准。在整个指标体系的设置上,要全面反映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情况,不能片面用经济指标考核干部,在经济指标的设置上,要既重视反映经济增长的指标,又重视反映经济发展质量和结构的其他指标;在评价标准上既要看反映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真实数字,又不能唯数字;在考核指标上,既要有确定性,在一个时期内相对固定,又要根据形势的发展适时调整。建立政绩考核体系,重要的还在于政绩的考核方法,考核方法应着重考虑两个因素:一是要按照“突出工作实绩”的原则,合理确定“德、能、勤、绩、廉”五项考评内容的不同比重。二是要按照考评主体与考评对象的关系,合理确定评价主体中不同层面的“群众”对于评价对象评价的不同比重,制定考核方法。主要是运用目标管理法、关键事件法、综合考核法等不同考核方法,设计不同的考核指标和评价途径,力求考核科学有效。

  第二,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奖惩制度,形成正确的用人导向。

  科学评价干部政绩的最终目的,是为了更好地对干部实施择优汰劣和管理监督。对领导干部的政绩进行科学的考核,做出客观的评价,必须正确地反映到对干部的使用上,要落实奖惩措施,对那些勤政为民、求真务实、政绩突出的干部,给予褒奖和重用;对那些无所作为、好大喜功的干部,要予以教育、惩戒;要将政绩考评结果有效地运用于干部选拔任用、升降去留、监督管理的全过程,紧密联系,褒有章,贬有据,让干部在事实面前心服口服,形成正确的用人导向。否则,考评与使用管理相分离,再好的考评体系也毫无意义。

  要坚持把以实绩取人的导向落到实处,在领导干部中树立“无功就是过”的观念,理直气壮地用那些脚踏实地默默无闻、勤奋工作、不事张扬、政绩突出的干部。有利于激励干部去创造符合人民根本利益的实实在在的政绩。从而在干部队伍中真正形成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浓厚风气,形成奋发有为、求真务实的浓厚风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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