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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所工作实践与思考

时间:2023-02-24 14:05:47 调研报告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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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所工作实践与思考

    为使司法行政工作更好地为新区建设服务,我局领导带领宣传科、基层科、安置帮教科人员深入到全区13个镇、乡、街道、司法所、23个村(居)委会开展调研、检查。通过听取司法所长的工作汇报,镇、乡、街领导对司法所工作情况的介绍,与镇、乡、街领导交换意见,深深感到司法所在推动基层精神文明建设,为地方经济建设保驾护航,维护基层社会稳定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对进一步强化司法所工作有了明晰的认识。     依法治理、法制宣传方面,星甸镇司法所开展“农民教育工程”活动,送法到农户,带动了农民自觉遵守法律,自觉履行应尽的义务。盘城镇开展“党的政策、法律、科普知识、文明民谣”四入户活动,并成立专门队伍,走村入户进行宣传教育,解决群众亟待解决的问题。镇党委、政府将此项活动列入年终目标考核。永宁镇开展“我与父母同学法”活动,由镇司法所出卷,发给中小学生,利用暑假期间,由学生和家长共同完成。沿江镇对弱势群体宣传法律,提供法律服务。永丰乡举办机关干部、村干部、党员培训班,学习有关依法治乡、依法治村等法律法规。珠江、永宁、石桥等镇开展“送法进教堂”活动,对教徒进行法律宣传教育。     在安置帮教方面,顶山镇设立“安置帮教基金”,对确有困难的“两劳”释放人员给予适当的帮助。泰山镇同民政等有关部门联系,为生活困难的“两劳”释放人员申办最低生活保障。浦口街道推行“三个一点”,即政府拨一点、单位支持一点、家庭补贴一点,对有残疾或生活无着落的“两劳”释放人员给予经济救济补偿。桥林镇为无房居住的“两劳”释放人员建房并联系安置工作。沿江镇同南钢、扬子等企业联系,为“两劳”释放人员设立过渡性安置基地。乌江镇每年召开二次帮教对象座谈会,五年来,该镇没有发生重新犯罪现象。     在基层调解方面,珠江、泰山两镇坚持每月一次调解主任例会,一次纠纷排查,共同讨论疑难纠纷,对重大纠纷做到及时上报,及时调处,利用调解室采用模拟调解庭方式调解纠纷。盘城镇以村、组干部组成“四员”即宣传员、调解员、安全员、信息员,定期定时开展活动,维护本镇的安全和稳定。浦口街道将辖区48个单位、9个社区的调解组织划分为三个片,分片管理,定期召开片长会议,分析社情,讨论调解案件。顶山镇规定重大疑难纠纷必须在基层调委会调处,如有上交,年终考核将对调委会扣分。     司法所紧紧围绕乡、镇、街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开展各项业务,尤其是在开展法制宣传,促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排查调处人民内部矛盾纠纷,维护本地区社会稳定;帮教安置“两劳”回归人员,预防重新犯罪等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上半年共宣讲法律47场次,受教育45985人次,直接调解纠纷86件,协助调委会调解纠纷68件,防止群体性上访14件,502人。为基层政府提出司法建议11件,全部得到党委政府的采纳,安置“两劳”释放人数53人,安置率89%。司法所工作得到了乡、镇、街领导和群众的肯定,得到了领导的重视和支持,办公条件得到了进一步改善。桥林镇陆镇长用“四围绕、四抓”,即围绕目标抓措施落实;围绕中心抓职能发挥;围绕教育抓疏导防范;围绕自身抓素质提高,对司法所工作予以了充分肯定,这也是其他乡、镇、街党委、政府对司法所的评价。     通过调研、检查,也发现司法所工作存在明显不足,具体表现在以下方面:1、工作的主动性还不够。目前农村正处在一个发展转折时期,但法制宣传教育、依法治理、安置帮教、基层调解、法律服务,特别是依法解决矛盾、化解纠纷的职能发挥都明显不能适应形势任务的要求,工作显得被动应付。2、工作的深入还不够。有的司法所工作只停留在表层上,没有扎实深入下去,村(居)委会包括单位、学校的基础工作没有做好;有些纠纷调解、安置帮教、依法治理、法制宣传台帐不健全,明显反映出工作不扎实、不深入,更谈不上工作的创新。3、工作信息还不够畅通。司法所做了大量的工作,形成了很多特色和亮点,但没有及时总结交流,使整体司法行政工作难以活跃,有声有色。4、司法所长的整体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司法所长负有带领、发挥一个乡、镇、街范围内的普法、治理、调解、“两劳”、法律服务组织队伍职能的职责,要更好地履行职责,必须进一步强化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专业技能。     随着形势的发展和任务的要求,充分发挥基层司法所的职能作用,应着力加强以下工作。首先,要进一步加强人民内部矛盾的调解、疏导,为社会稳定发挥更大的作用。应该把依法调解作为解决矛盾的一个切入点,采取联合调解、调解庭调解或者依托调解中心进行调解等多种调解方式。应及时排查发现的问题苗头,预防矛盾发生特别是对重大恶性事件、群体性上访事件要定期排查,依靠党政组织超前预防,及时处理。必须全面了解掌握本地区民间纠纷和人民内部矛盾的现状及特点,把握矛盾的动态信息,分析矛盾产生的原因,预测发展趋势,提出准确建议,及时开展治理,通过以上工作为党委、政府排忧,为群众解难,发挥好“第一道防线”的作用。     其次,认真开展依法治理、法制宣传工作。乡、镇、街都按区委政府要求制定了工作的长远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司法所要行使好职能,抓好工作的督促、指导、检查、总结。法制宣传要分层次和重点,采取多种形式进行。把乡、镇、街和村、居、单位的领导作为重点对象,坚持学法用法相结合,增强权利、义务对等的法治观念,努力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对于职工、农民、社区居民的普法教育,应组织协助有关部门加以落实。要建立居民、村民、职工学法制度,培训宣传骨干,有条件的可以建立普法志愿者队伍,通过普法教育使群众能够依法维护正当权益,自觉履行法定义务。     再次,要认真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一要做到管理规范化。要对回归人员及时登记,成立帮教组织,准确掌握帮教对象的生活、家庭、思想等情况,与有关部门签订帮教协议,确定帮教组织方式,逐人建立台帐,做到不脱管、不漏管。二是帮教经常化。刑释解教人员是一个特殊的社会群体,受到社会、家庭、环境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帮教需要一个长期过程,只有循序渐进,经常地开展帮教活动,才能收到实效。三要使安置市场化。要注意依靠动员社会各方面的力量,通过多渠道、多形式进行安置,让社会都来关心这一特殊群体。有条件的要建立过渡安置基地,筹集安置资金,申请社会“低保”,有效地推动安置帮教工作的开展,努力降低重新犯罪率。                                                             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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