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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我县“春蕾计划”实施情况的调查报告

时间:2023-02-24 14:21:07 调查报告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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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我县“春蕾计划”实施情况的调查报告

    关于对我县“春蕾计划”实施情况的调查报告
   自2003年我县加大实施“春蕾计划”的实施力度以来,“春蕾计划”活动的开展取得了明显成效,为了总结经验,寻找问题,县妇儿工委今年9月对我县“春蕾计划”的实施情况通过下乡走访、召开座谈会、个别抽查等方式进行了全面、深入的调研,调查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1、家庭情况。我县今年资助的131名“春蕾女童”家庭都相当贫困,她们有的是孤儿,有的是残疾人家庭的女童,有的是单亲家庭的女童,有的是特困下岗家庭的女童,有的是特困“两女户”的女童。自活动开展以来,我县坚持欢迎光临517878秘书网 www.517878.com助学与扶贫相结合,制定了一系列倾斜措施,如:教育部门对“春蕾女童”减免学杂费,信用联社妇委会对“春蕾女童家庭”开展“巾帼扶贫”小额信货,县就业局在下岗再就业援助中优先给予春蕾女童的家庭。目前全县已有8个受助家庭摆脱贫困,主动承担起女儿上学的责任,还有90%的春蕾女童家庭仍处于贫困之中。
   2、学习生活情况。调查显示,100%的受助女童由于学习条件的改善,学习成绩有所回升,尤其是与资助方联系密切的学习成绩上升显著。目前已有91名进入全班前十名的好成绩,并有3名考入四川师范大学,湖南师范大学、中南民族大学,3名考入中专院校,6名考入县一中。96.7%的受助女童克服了自卑心理,能够积极参加各种活动,团结同学,尊敬师长。在家中100%的受助女童能够正视现实,勇挑重担,帮家里干些力所能及的事情。
   3、社会各方的关注情况。各相关学校将培育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春蕾学生”作为自己的工作对象,不仅关心她们的学习、生活,还关注她们的思想状况,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引导“春蕾学生”树立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努力学习,认真实践,全面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各资助单位也明确专人负责跟踪服务工作,定期同“春蕾女童”所在学校联系。港、澳、北京、上海、深圳等其它各大城市的资助人,也定期不定期的与“春蕾女童”通电话、写信、寄学费、衣物或学习用品。
   二、“春蕾计划”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1、存在违规收费现象。具体表现为:一是某些学校将“春蕾女童”已纳入减名学费对象,但并不减免“春蕾女童”的实际学费,而是收取资助人的全额资助款。二是部分学校领导教师对救助款意义认识不足。没有设立专帐,也没有专人负责管理,该免的学杂费不免,不该花的乱花,认为反正资助人都是大款、老板,有钱,不花白不花,反正没用到别处。例如有的学校把看电影费、校服费、保险费、ID卡费等统统列入运作范畴。这样,既损害了本校的形象,又伤了救助者的心,影响了救助活动的进一步开展。
   2、“春蕾女童”摸底不真实。县妇联虽然制订了“春蕾女童”资助表,要求村、乡、学校对“春蕾女童”的贫困情况严格把关,做到真正救助最贫困的女童。但经县妇联调查,上报的“春蕾女童”中存在假报现象,一些村干部照顾自己的亲友,一些学校照顾关系户,一些乡镇妇联没有亲自上门了解女童情况,将一些不符合救助条件的女童纳入“春蕾计划”救助对象,严重违背了“春蕾计划”的初衷。
   3、“春蕾女童”存在辍学现象。根据调查,部分乡镇存在“春蕾学生”辍学现象,如太阳坪乡沙溪村黄闪,2004年6月小学毕业,本应该继续升入初中完成义务教育,虽然县妇联在黄闪读小学五年级时就联系了资助人,并且资助人在9月将初中学费370元寄到乡中学财务室,但黄闪仍不去学校就读,学费也只好按资助人的地址打了回去,虽然学校和驻村干部上门劝学多次,但仍不成功。又如三锹乡吴新花、铺口乡向单辉、文溪乡赵钟巧等虽然县妇联为她们联系了资助单位和资助人,但她们因种种原因仍不能继续来校完成义务教育。经乡、村妇联上门做工作,目前1名辍学生已返校,但其它学生因已外出打工,无法联系,仍辍学在外。
   4、沟通情况严重不到位。一是乡镇的妇联与学校、家长、学生沟通不够,学校与家长、学生沟通不够,致使一些“春蕾女童”及其家长不知自己被纳入“春蕾女童”对象后,外界对自己的帮助有何现实意义,长期处在盲目行事的状态中。二是学校与妇联沟通不到位。近年来,学校更换校长、更换班主任较频繁,在交接工作时没有将“春蕾女童”的情况进行交接,也不及时将情况上报县妇联,致使学校与班主任对“春蕾女童”的情况不了解,管理不到位,县妇联与资助人的联系被动,甚至遭到资助人的不理解。三是“春蕾女童”及家长与资助人沟通不到位。大部分学生及其家长收到资助人的资助款后,不及时汇出交费发票,也不及时向资助人通报信息,更不知写感谢信,没有向资助人汇报自己的学习生活情况,致使一些资助人误认为“春蕾女童”已辍学,而放弃资助,也有一部分资助人感到人情淡薄而放弃资助。虽然县妇联曾无数次地与校长、班主任、乡镇妇联沟通,要求各级部门共同负起责任来,帮助“春蕾女童”与资助人加强联系,但许多人意识不到位,不能按县妇联的要求及时向资助单位或资助人通报“春蕾女童”的学习、生活情况,致使“春蕾资金”的筹集难度增大,一些资助人对“春蕾计划”失去信心。
   5、忽视精神塑造。被救助的女童主要是单亲家庭、父母丧失劳动能力或孤儿,她们不仅生活上非常困难,而且精神上更为贫穷,缺乏社会的关爱和父母的亲情及为人处事方面的指导。因此她们不仅需要财力上的支持和帮助,更需要精神上的安抚和培养,而我县部分救助单位恰恰忽视了这一点。据县妇联的调查,今年仅有统计、民政、广播、教育、马鞍洞电站、城管局、自来水公司、水电局、检察院人民医院10家单位亲自将救助款送到“春蕾女童”手中,多数单位都是把救助款往学校或是交县妇联委托乡妇联代交女童,就没事了,好象为了救助而救助,不利于被救助女童的全面发展,救助效果欠佳。
   6、县级“春蕾计划”救助资金严重不足
   虽然我县已纳入贫困地区的“两免一补”政策范围,但经县妇联调查,2005年9月开学时,今年的学费比去年普遍增加。如农村中心小学去年四年级每学期学费为245元左右,今年为330元左右,农村初中二年级每学期学费去年为370元左右,今年为480元左右。而我县由于没有“春蕾项款”,县直单位每学年也只资助“春蕾女童”200元(即每学期只有100元),造成部分“春蕾女童”就读困难,也造成了一些贫困家庭的女童辍学。
   三、对策与建议
   1、通过公开信、走访等各种方式和渠道,大力宣传“春蕾计划”的意义、作用、具体要求和运作方式等,广造舆论,使全社会了解、支持“春蕾计划”,积极参与“春蕾计划”。
   2、学校制定制度,做到专款专用,对“春蕾女童”要如实减免学杂费,多余的资助款应及时退还“春蕾女童”家长,特别是学校、乡镇妇联应对“春蕾女童”建立档案,跟踪服务。
   3、加强与资助方的沟通联系,争取长期资助。学校领导及班主任应负起责任来,要指导女童将自己的学习情况及成长方面的困惑及时告诉资助者,不断加强与资助人的感情联络,以争取长期资助。
   4、制定倾斜政策,开展特色活动,努力做到标本兼治。一是坚持助学与扶贫相结合。被救助女童都是由于家庭生活贫困而就学困难,因此救助活动仅靠几百元的救助款是不够的,更重要的是治标先要治本,扶助其家庭早日脱贫。尽管我县妇联秘书网网址:6636.bak.cn一直紧抓此项活动,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光靠妇联的力量是不够的,更需要各职能部门及全社会齐抓共管,制定出更适合贫困女童家庭发展的倾斜政策,使其享有更多的资金、技术上的优惠,早日脱贫致富,承担其子女上学的责任。二是开展特色活动。建议县妇儿工委各成员单位、县直机关单位妇委会结合自身职能,因地制宜的开展“春蕾女童”成才活动,通过活动的开展,增强其“四自”和“四有”意识,为新女性的健康成长奠定基础。
   ###妇儿工委
   2005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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