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位置:范文先生网>报告总结>调研报告>地税分局社会保险费征管疑难问题探析

地税分局社会保险费征管疑难问题探析

时间:2022-08-12 06:25:44 调研报告 我要投稿
  • 相关推荐

地税分局社会保险费征管疑难问题探析

    2004年以来,市局对社保费征收方式作出重大调整,即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将市直单位和区直单位按照其税收管理权限分别交由市直一、二、三、四、五分局负责征收。此举推行以来,社保费征收力度明显加大,社保收入高幅增长,社保费的征收工作呈现出了健康发展的良好势头。通一年多的实践,仅从我们一分局的情况看,这种属地管理模式从很大程度上推进了我分局社保费征缴工作。但作为基层地税部门,我们在社保费的征收管理实践中,仍然感到有些问题需要进一步研究和探索,以进一步提高社保费的征管效率和征管水平。
   一、目前基层地税部门社保费征收工作中存在的亟待解决的问题
   当前,基层地税部门在征收实践过程中,深感有以下四个方面的问题必须尽快解决:
   一是信息传递不够流畅。这是在当前社保费征收管理体制不做大的变革的前提下,对基层地税部门征收效率影响最大的一个因素。主要体现在:从部门之间看,劳动部门与地税部门之间没有联网,地税部门不能在第一时间取得当期缴费人应缴社保费的具体费额,在工作部署与安排方面不能取得完全主动;从部门内部看,市局与分局两级之间,仍需通过手工传递当期缴费人的核定费额,基层分局取得核定额时往往已经是每月上旬的中后期;再者,从整个地税信息化建设情况来看,内网在我市已全部开通,从一定程度上实现了现代化办公,但有些功能有待进一步开发利用,比方说社保费的微机编码与正常税收的微机编码不相一致,社保费开票与税收开票不能采用同一程序;从全××市情况看,××市局、××市局、分局三级之间社保费征收网络尚未完全形成,资料管理、保费征缴等没有形成一定的模式,当期社保费的申报、征收、入库情况市局并不能及时了解掌握,基层分局对社保费的征缴同税收一样同征同缴流于形式,对于基层分局按期开展社保费各项管理工作产生了很大的负面影响。
   二是责任界限不够明确。这是影响社保费征缴工作的根本因素。我省现行的社保费管理体制是劳动部门核定、地税部门征收。笔者认为,这一体制对社保费征管工作的顺利开展十分不利,甚至于已经干扰和影响了社保费的正常征收管理工作,成为一个亟待解脱的羁绊和亟待冲破的桎梏。在我们基层分局的实践过程中,经常遇到缴费人对于劳动部门的核定的险种及数额持有异议的情况。劳动部门由于人力、精力的限制,在核定当期应缴费额时存在与缴费单位沟通不足的问题,造成在实际核定时往往凭借手头历史资料及社会平均工资水平核定缴费人当期应缴数;同时,核定的应缴费额也只是劳动部门单方面认定的数字,缴费单位事前既不知晓,事后也未完全认可,但地税部门特别是基层地税部门必须不折不扣地按照劳动部门的核定数上门催缴、征收,其中的难度可想而知。从我们分局的情况看,不论是当期的核定数还是劳动部门认定的以往欠缴数,相当数量的缴费人不同程度地存有异议;再者与劳动经办部门、银行等相关部门没有形成联合办公的雏形,一定程度上增加了缴费人的抵触情绪。
   三是资金调度不够宽裕。从我分局社保费收入占全××市的近1/2,部分事业单位及企业缴费资金不宽裕,缴费人特别是困难企业在组织资金方面普遍存在困难,另一方面征缴费用为零,从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社保费征缴工作。据统计,目前该所85%以上的欠费来自卫生系统、教育系统及湖北省风机厂等经营困难单位。这一部分困难企业由于方方面面的原因,生产经营形势持续低迷,职工工资长期不能及时足额发放,再生产资金严重不足,可用资金十分匮乏,企业资金调度的确存在很大困难,这是影响社保费按期申报和征收入库以及形成欠费的一个不容忽视的客观原因。
   四是缴费态度不够主动。对于大多数缴费单位来说,缴纳社保费的态度并不十分积极主动。在缴费时间方面,相当数量的缴费人并不能够像对待正常税收一样在每月10号前到地税征收大厅履行缴费义务,往往经地税工作人员多次电话或上门催缴后才在中下旬缴费。在险种方面,也是区别对待,与职工当前利益密切相关的险种缴纳的积极一些,如医疗保险;与职工当前利益或大多数职工的共同利益关系不大的险种则能拖就拖、能磨就磨,如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及女工生育保险等。我分局90%的欠费就反映在这四个险种上面。相比之下,失业保险更为突出,该辖区的绝大多数事业单位对于缴纳失业保险的抵触情绪极大,认为事业单位不会存在失业问题,因而态度十分消极。凡引种种,如果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及时予以解决,可以肯定,社保费的征收管理工作不够理顺的局面将难以根本改观。
   二、解决社保费征收管理中存在问题的几点建议
   社保费征管过程中存在的诸多问题是勿庸置疑的,而且必须尽快解决。笔者认为,从有利于社保费征收管理的大局出发,应加强对社保费征管工作的政策理论及操作实务多方面研究,寻求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笔者建议可以采取以下措施,以进一步加强社保费的征收管理工作,提高社保费的征管效率与征管质量。
   (一)尽快改变社保费征收管理体制不顺的问题,是做好社保费征管工作的根本之策。日前,有关媒体报道,广东省通过地方法规,对社保费推行“全责管理”,其主要内容是变“劳动、地税两家共同对社保费负责”为“社保费的核定、管理、征收、稽查等方面工作均由地税部门负责”,变两方责任不明、相互掣肘为一方负完全责任,这一作法很值得我省借鉴。试想,2001年我省做出由地税部门负责征收社保费的决策,其主要出发点就是依靠地税部门的征管力量和征管手段,提高社保费的征管水平,但为何不把社保费征管工作全部职责都交给地税部门,由地税部门独家承担社保费征管的责任和义务,真正做到责任分明,工作便利。因此,呼吁各级人大、政府把这一问题列入议事日程,在加强调查论证的基础上,尽快通过地方法规,把社保费的全部工作职责移交给地税部门,以减少工作环节、提高工作效率,方便缴费人。
   (二)提高社保费征管工作的信息共享程度、加快社保费信息传递速度是做好社保费征管工作的当务之急。提高信息化应用水平,是提高社保费征收管理水平与效率的有效途径。根据上级提出的社保费征管与税收征管“四同”的要求,在社保费征管工作过程中,应充分发挥现有的市区城域网络和大型数据库征管软件的作用,最大限度地提高社保费征管工作的信息化水平。一方面,要尽快实现社保费相关信息的大集中,以分局为单位,将社保费的数据信息并入大型数据库集中管理。笔者认为,实现与税收征管的“同征同管”目标,仅仅以分局为单位分布式集中是远远不够的,必须象税收一样,实现整个市区的大集中,这一目标既是大趋势,更是做好社保费征管工作的必然要求。为达此目的,必须从社保费的信息采集入手,逐户做好社保费的信息采集与录入,并做好前期各项初始化工作,在最短的时间内实现整个市区范围内的信息共享。另一方面,要尽快统一设计社保费与税收的微机编码。从我们一分局的情况看,对于社保费与税收的征缴采用两套程序,而此次税费源普查要求缴纳税收与缴纳社保费的单位在微机编码上要一致,因此,建议在现用两个程序的基础上普遍采集数据,为实现社保数据信息与税收信息的大集中统筹考虑,把微机编码统一起来,方便缴费及分局、市局查询使用相关信息,提高信息资源的利用率。
   (三)采取有效措施大力提高缴费人的缴费意识,是做好社保费征管工作的必要保障。外因必须通过内因起作用。再优良的征管机制、再先进的征管手段,也必须与缴费人形成共识、取得缴费人的支持与配合方能发挥其应有的效益。在这方面,一是要求我们各级地税部门必须从事关社会稳定与发展大局的高度来认识和对待社保费的征收管理工作,真正从根本上重视,真正落实上级提出的“同征同管”要求,把社保费的征管工作做得更深入、更细致、更扎实。要加强与缴费人的联系与沟通,加强对社保费的宣传与鼓动,帮助缴费人提高对履行缴纳社保费义务的认识,促进其克服困难,及时足额地缴纳社保费。二是要加大强制执行的力度。要充分运用我们的政策与手段,对于那些缴费意识淡漠、长期恶意欠费的单位进行严厉处罚,惩一儆百,促其提高缴费意识,改变不良行为。三是要运用舆论监督的方法,对不能正常履行缴费义务或拖欠费额巨大的单位进行媒体曝光,让这些单位的负责人切身感受到舆论的压力,感受到未能履行缴费义务后对其单位形象、领导威信带来的损害,促进其发挥主观能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