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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农村党支部和村委会关系的调查与思考

时间:2023-02-24 14:21:30 调查报告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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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农村党支部和村委会关系的调查与思考

      关于对农村党支部和村委会关系的调查与思考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改革开放的逐步深入,农村党支部和村委会(以下简称“两委”),无论从工作内容上,还是工作形式上都产生了一些新情况和新问题,使农村基层的工作受到了一定的影响。为了进一步理顺农村“两委”关系,确保“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农村基层得到贯彻落实,使农村基层的工作不偏离正确轨道,近日本人通过听汇报、座谈讨论、个别谈话等形式,对全区30个村“两委”关系的问题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研究。
     一、农村“两委”关系的现状和存在的突出问题
     由于近几年全区上下把“创建”活动真正摆上重要位置,切实加强了对村级工作的领导和指导,特别是通过农村“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教育活动的深入开展,较好地理顺了“两委”关系,保证了村级工作的正常开展。总体上看全区“两委”关系是好的和比较好的。但其中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矛盾和问题,而且有些问题原因复杂,涉及面大,如不及时解决,势必影响党在群众中的威信,影响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影响农村的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大局。
     按照“两委”是否团结、群众是否满意的标准综合评价这部分村的“两委”班子,大致可以划分为好、中、差三个层次。
     属“好”这一层次的“两委”班子,大致在6个左右,约占被调查村的20%。这部分村“两委”班子在群众中威信较高,工作上既分工明确,又能够团结协作,互相支持。班子成员在出现意见分歧时,能够顾全大局,积极沟通,并取得对方谅解,尤其是村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相互信任,能够形成合力。
     属“中”这一层次的“两委”班子较多,大致在19个左右,约占被调查村的63.3%。这部分村“两委”班子能够合作,没有大的矛盾冲突,也能够为群众办些实事,但总体上看群众满意程度比较一般。有的是村党支部能发挥一定作用,但领导核心作用不突出;有的是村委会能够接受党支部的领导,但自身作用不明显,一方明显依附于另一方,“两委”基本上没有形成合力;有的是“两委”特别是两个“一把手”的私人关系较为融洽,但群众对村上的工作满意程度不高。
     属“差”这一层次的“两委”班子,大致在5个左右,约占被调查村的16.7%。这部分村“两委”关系紧张,矛盾冲突深,抵触情绪严重,群众意见大。有的是村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争权夺利,各谋私利;有的是村班子成员素质低,拉帮结伙,互相拆台;有的是群众对村班子和村干部不满意。
     从分析调查情况看,目前全区农村“两委”关系出现不协调的原因,有的是党支部书记过份强调党的领导而“以党代政”,使村委会的功能得不到充分发挥;也有的是村委会主任片面地强调村民自治而忽视党的领导,使党支部的政治核心作用受到削弱。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村党支部“越权”包揽村委会工作,置村委会于从属地位,使其成为“摆设”。部分村班子和村干部唱市场经济的调,干计划经济的事,还沿袭计划经济体制形成的村党支部包揽具体村务的传统做法,限制了村委会作用的发挥。还有一部分村委会主任在工作中不敢碰硬,缺乏破解难题的能力和勇气,村党支部书记只好党务、村务一把抓,被动地“越权”包揽村务工作。
     二是村委会不能自觉接受党支部的领导,村党支部领导核心作用弱化。部分村委会主任认为自己是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要求经过全体村民选举出来的,能够代表大多数群众的意愿,党支部书记只是几十名党员选出来的,代表面不如自己大,所以村委会主任应该说了算。个别村委会主任当选后,遇事不同党支部书记商量,自作主张;而有的村党支部书记素质低、能力差,对村委会不会领导,不知如何领导,村委会主任根本没把村党支部书记当回事,导致“两委”关系出现错位,党的领导相对弱化。
     三是“两委”班子结构搭配不合本稿版权属于青年秘书网理,不利于共同发挥作用。年龄结构上,“两委”一把手年龄差距过于悬殊,综合结构上,“两委”一把手能力水平、工作经验等方面的差距明显,老的在群众中威信较高,小的从属或依附于老的。有的是老书记小主任,村党支部书记在群众中威信较高,村委会主任年纪轻,又是老书记一手栽培起来的,老的领着小的干,小的对老的言听计从,导致村委会作用发挥不明显。还有一部分原党政一肩挑的村班子,一把手年龄偏大,急于培养接班人,又怕定向培养的接班人“海选”选不上来,老主任只好让出党支部书记位置,“小书记”短期内还不具备领导党支部和村委会的能力和素质,致使“两委”关系错位,影响党支部领导核心作用的发挥。
     四是村党支部和村委会各自为政,各行其是,工作分工变为“分家”。有的是村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素质低,互相争权夺利,各立山头,工作上互不买帐,互相拆台,顶着干;有的是村党支部书记素质差、能力水平低,工作不负责任,方式方法欠妥当或人为地给村委会主任的工作设置障碍;有的是村委会主任不懂工作程序,原则性较差,责任心不强,重大问题事先不与村党支部商量,自作主张,或者先斩后奏,最终两个“一把手”越闹越僵,矛盾逐渐激化,从而使“两委”班子凝聚力、吸引力和战斗力下降,在群众中威信扫地。
     二、农村“两委”关系存在问题的原因
     造成部分村“两委”关系紧张的因素是多方面的,既有客观原因,也有主观原因;既有传统观念的影响,也有现实利益冲突的直接反映。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部分村“两委”成员自身素质较低,思想认识和工作方式方法存在一定偏差。一是认识上有偏差。一些村干部对实行村民自治的意义和目的理解不深,思想认识还停留在“到底谁说了算”的肤浅层次上,对村党支部和村委会的分工合作机制理解不深。二是处理问题的方式方法比较简单。受文化程度和自身修养的制约和影响,一些村干部干工作、想问题直来直去,很少讲究工作的艺术性,特别是在发生矛盾争执时,狭隘的小农意识使双方很少能够主动化解矛盾,往往以“老死不相往来”的方式回避、搁置矛盾,基本放弃思想沟通和交流。三是个别村干部自身素质差。实行村委会主任直接选举后,个别地方受传统观念和家族势力影响,办事往往以自家利益为重,加之上台后急于回报过去的支持者,在一些涉及村民利益的重大问题上不与班子成员研究就决定,特别是一些以前没有担任过村干部的村委会主任,原则性、责任意识较差,缺乏主动接受党支部领导的自觉性,一定程度上造成了“两委”矛盾逐步加深。四是部分村干部对市场经济负面影响的抵御能力差。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一些消极的东西在农村表现得尤为突出,对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和个别村干部世界观及价值取向产生了一定的负面影响。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封建迷信沉渣泛起,侵蚀了个别意志不坚定的党员和干部,削弱了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力和凝聚力,助长了个别干部,特别是村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的腐化堕落,影响了党在群众中的形象和地位。
     (二)部分基层党组织在理顺农村“两委”关系上,精力投入不够,工作不到位。一是对新当选的村干部特别是村委会主任缺乏必要的岗前培训。从整体上讲,村级干部文化水平较低,能力素质不高,处理问题方法简单,缺乏民主管理经验。部分乡镇党委以村主任是民主选举上来的,不是政府干部为由,对其听之任之,换届选举后不对其进行培训,直到矛盾产生,才想到说服教育。二是平时对村干部管理不严格。有些乡镇党委平时对村干部的教育管理不到位,忽视了对村干部的思想政治工作,认为基层工作千头万绪,站在风口浪尖的村干部也不容易,工作过得去就行了;个别贫困乡镇党委怕管得太狠影响村干部工作的积极性,一味将就、哄着干,很少研究如何管理教育村干部的问题。三是部分乡镇党委在“两委”关系处理上指导不到位。有的是对村党支部怎样发挥核心作用、村委会如何在党支部领导下发挥村民自治组织作用缺乏正面引导,无法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还有的平时不注重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或者下基层也是应付了事,对农村“两委”关系中一些潜在的问题重视不够,缺乏预见性,导致在处理“两委”关系突发问题上出现失误。四是村级自身管理不到位。一些村相应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机制不完善,有些村虽然有制度,但执行不严格,为“两委”各行其是提供了空间,从而引发矛盾冲突。
     (三)农村工作的体制和机制不健全。一是村党支部在实际工作中调控手段的相对弱化与领导责任进一步强化的矛盾比较突出。一方面是新形势下农村工作任务越来越繁重,对农村基层党组织要求越来越高,一方面是党政分开,强调引导和服务,领导和调控的职能和手段不断弱化,权利和义务不一致,尤其是条块分割,管人的不管事,管事的管不了人,造成农村基层党组织权威性下降,“无权即无势”,使一部分村党支部逐渐在权力弱化中软弱涣散,个别的甚至处于瘫痪状态。二是农村民主化进程过热与农民民主意识淡漠的矛盾比较突出。一方面是从中央到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积极推进农村民主化进程,一方面广大农民群众或迫于生存压力,或受传统观念束缚,自身民主意识淡薄,在民主权利的运用上时有偏差,导致村委会“海选”产生一些弊端,加之农村基层党组织在选举中组织引导不力,使应该上来的人上不来,不应该上来的人偏偏选上来,直接或间接地造成“两委”关系不协调。三是农村“两委”工作职责不清,政策规定过于笼统,造成“两委”矛盾冲突。“两法”对村党支部和村委会的责权划分过于笼统,职责重叠,权力交叉,使村里事实上存在了两个决策中心。一部分村委会主任认为村委会有依法管理集体所有土地和财产的职责,因此,上任伊始先和书记争印章、要财权。而一些村党支部书记认为财权是村务工作的核心,作为第一当家人,理应把握财权,否则领导核心作用也无从体现。在财产支配上的冲突,集中反映了政策规定不清的后果。四是“两委”在某种程度上代表着不同的权力和利益,在特定情况下发生冲突在所难免。在目前农村的实际管理中,村党支部扮演着政府“代理人”的角色,执行的多是“政务”,代表的是国家利益、整体利益。而村委会是村民的“当家人”,反映的是村民的利益,代表着局部利益。尽管国家利益和农民根本利益是一致的,但不能否认,在特定的时期和特定的条件下,两者还存在一定的矛盾冲突,这也是引发农村“两委”矛盾的重要原因。
     三、正确处理农村“两委”关系的对策及建议
     农村“两委”是党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两委”关系的好坏,直接影响到农村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大局,关系到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能否在基层得到贯彻落实。正确处理好“两委”关系,加强村党支部建设,逐步完善村民自治机制,有利于进一步增强农村基层班子的战斗力,对于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增加农民收入、保持农村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加强村党支部建设,进一步确立党支部的领导核心地位。一是不断加强村党支部成员特别是村党支部书记的选拔和培养。要着重在发展农村经济的带头人中选拔村干部,特别是要选人品好、素质高的经济能人作村党支部书记。要进一步拓宽用人渠道。可以适时、适度、尝试性地开展公开招聘村党支部书记工作。对本地确无合适人选的村,可尝试能人跨村任职的办法或采取从区、乡镇机关选派素质优良的年轻干部到村任职的办法,带动落后村改变面貌,脱贫致富。要定期举办村党支部书记培训班,不断提高他们的政治素养和对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认识,逐步掌握正确处理农村“两委”关系的方法,还要在适当时机组织部分村党支部书记到相关先进地区进行专项考察或挂职锻炼,以丰富头脑、开阔视野、学习先进经验、促进本地发展,真正成为素质比较全面的能人、强人。二是切实转变党支部的领导方式和领导方法。村党支部在工作中要认真落实《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积极支持和保障村委会依法行使职权;村党支部要依法规范自身行为,按照《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规定,建立和完善必要的工作制度,使党支部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这是正确处理农村“两委”关系的前提和基础。
     (二)建立长效工作机制,进一步规范“两委”工作。首先是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要进一步明确“两委”的职责范围,明确村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及其成员各自的工作职责,科学制定相应的村党支部、村委会任期目标责任制,并由乡镇党委和政府每半年考核一次,兑现奖惩;要进一步建立村民(村民代表)会议制度,每年至少召开四次村民(村民代表)会议,研究重大村务决策;要进一步建立“两委”联席会议制度,每月至少召开一次由村党支部书记主持,村“两委”班子成员参加的会议,研究村务工作重大问题;要进一步完善村务公开制度,做到公开程序、公开内容、公开时间,提高村务工作的透明度。其次是建立健全“两委”工作监督机制。要进一步完善建立村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每年向全村党员大会和村民代表大会述职制度,提高村民参政意识;要进一步完善财务“三审”制度,村重大财务开支必须按照村委会审查、村民理财小组审核、村党支部审批,也可以实行村财乡审或村帐乡管;要进一步坚持乡镇人大主席团视察制度,坚持每半年对各村的村务管理,特别是村务公开情况进行一次视察,并将视察结果作为村班子及其成员年度目标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要继续坚持定期评议村班子和村干部制度,每半年召开一次民主评议大会,由乡镇涉农部门干部、党员和村民代表、致富大户、个体户等各层面代表对村干部进行评议,再由村干部进行互评,对测评中群众满意率不足60%的村干部,由乡镇党委、政府进行谈话诫免,对群众满意率不足50%的村干部,村党支部可建议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进行罢免。
     (三)加强领导,抓住农村“两委”工作的关键环节。首先要抓好村干部的选拔任用,严把入口关。乡(镇)党委在指导农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中,一方面要做好宣传引导,换届前乡(镇)党委要充分利用乡镇党校、农民文化学校、党员活动室、电化教育等阵地,通过座谈讨论、集中学习、广播、板报、闭路电视等有效形式,做好对选举内容、“两法”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宣传,形成正确的舆论导向;另一方面要做好组织引导,派工作组深入到村屯,必要时可以走村进户认真访查村委会主任候选人的情况,及时掌握选举前的动向,对可能出现的突发事件要有一定的预见性,确保该选上来的人能够脱颖而出。其次要对村干部加强培训,严格把好素质提高关。一是对新当选的村“两委”委员特别是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进行上岗前培训。乡(镇)党委和政府要组织新当选的村班子成员特别是村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系统学习《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农村工作必要的政策法规,并邀请有关方面的专业人士就农村工作的特点、常用的工作方式方法及如何处理好农村“两委”关系等内容进行专题辅导,进一步提高村委会成员特别是村委会主任对村党支部领导下村民自治工作机制的认识,为协调理顺“两委”关系奠定良好基础。二是抓好日常培训。乡(镇)党委要根据平时农村工作存在的一些实际问题,特别是村班子和村干部自身暴露出的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制定年度村级干部培训计划,明确培训内容,进行有针对性的教育引导。三是进一步加强村干部学历教育。乡(镇)党委要把村干部学历教育真正重视起来,并在今后工作中逐步把村干部参加学历教育情况作为考察任用村干部的一个重要依据。四是组织开展赴先进地区考察学习活动。并把此项活动做为区委派遣优秀农村基层干部到先进地区挂职锻炼和考察学习的延伸和补充。乡(镇)党委要结合实际需要,坚持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组织村干部到先进地区进行专项考察学习。再次要进一步加强对村干部的管理。一是要建立乡(镇)党委委员定期与村班子成员谈话制度。要通过谈话,发现问题,积极引导“两委”主要负责人沟通交流,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二是要建立相应的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乡(镇)领导负责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明确乡(镇)党委主要领导在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上的职责、任务和分工,明确在“两委”建设上出现问题承担什么责任。三是要建立健全监督机制。乡(镇)党委要针对农村发展变化的新情况和新特点,改进监督方式方法,拓宽监督渠道,更新监督手段,努力形成集教育、管理、监督、自律为一体的新的监督管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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