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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意见

时间:2023-02-26 14:06:24 乡镇农村 我要投稿

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意见


        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意见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党中央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统揽全局、着眼长远、与时俱进作出的重大决策,是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大历史任务,为我省做好新阶段“三农”工作指明了方向。  近几年来,我省认真落实中央部署,坚持“推进产业化、全面建小康”的思路,切实加强“三农”工作,采取一系列政策措施,有效地本资料权属范文先生网,放上鼠标按照提示查看范文先生网更多资料推动了农业和农村发展。农村经济持续增长,农民收入大幅提高,农村改革不断深化,社会事业进一步发展,基层组织建设得到加强,社会保持稳定。但也应当看到,我省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较差、农民收入水平偏低、农村社会事业发展滞后、城乡发展差距扩大等矛盾依然突出,农业和农村发展仍然处在艰难的爬坡阶段。建设全面小康社会的重点在农村,难点也在农村。只有加快发展农业经济,突出抓好农村建设,切实改善农民生活,才能促进我省经济持续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各级党委、政府要按照中央的战略部署,始终把“三农”工作放在重中之重,切实推进我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快农村全面小康和现代化建设步伐。
  一、明确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
  (1)我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要求。“十一五”时期是构建新型工农城乡关系、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是加快农业和农村全面发展、奋力推进我省发展新跨越的关键时期。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实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以广本资料权属范文先生网,放上鼠标按照提示查看范文先生网更多资料大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发展农村经济为中心,协调推进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当前,要完善强化支农政策,深化农村改革,推进现代农业建设,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稳定发展粮食生产,促进农民持续增收,加快社会事业发展,加强民主政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确保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有良好开局。
  (2)“十一五”时期我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目标任务。推进新农村建设是一项长期的历史任务,“十一五”时期要取得重大进展,打下坚实基础。
  ———农村经济有新发展。现代农业发展步伐加快,农业科技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能力显著增强,产业化水平明显提高。农业基础设施加强,综合生产能力稳步提升。农业增加值年均增长4以上,主要农产品产量稳定增长。农村经济结构得到优化,二、三产业快速发展。
  ———农民生活有新改善。农民持续增收的长效机制基本建立,多元化收入格局逐步形成,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长6以上。农民的居住条件和生活环境明显改善,科学文明的生活方式初步形成,生活质量显著提高。
  ———农村社会事业有新进步。九年制义务教育全面普及,职业教育网络全面覆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基本普及,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和农民健康水平显著提高。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基本形成。农村低生育水平保持稳定。农村社会保障体系逐步建立。
  ———农村文明程度有新提高。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建设成效明显。传统美德得到弘扬。科学观念和法制意识逐步增强。爱国守法、勤勉自强、团结互助、孝悌和睦的文明风尚进一步树立。
  ———村容村貌有新变化。村庄规划编制基本完成,村庄建设和人居环境治理扎实推进。农村基础设施逐步完备。清洁能源广泛使用,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农村初步呈现街院洁净、村庄绿化、道路通畅、通讯便捷的面貌。
  ———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有新进展。基层党组织建设得到加强,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有效发挥。村民自治机制进一步完善,乡镇政务公开、村务公开普遍推行。
  二、大力推进现代农业建设
  (3)加强农业科技创新和转化推广。加强农业高新技术研发,实施现代农业生物技术、动植物新品种选育和疫病防控、农产品精深加工及综合利用等重大专项研究。加强农业科技应用与推广,完善农业科技推广服务体系,鼓励各类农科教机构和社会力量参与农技推广服务,推行和完善“专家大院”、“专家 协会 农户”等科技服务模式。实施星火富民科技工程、畜牧增收科技工程、农业科技入户工程和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深化农业科研体制改革,加强农业科技园区建设,鼓励企业自建或与科研院所联建农业科技研发机构,提高我省农业科技创新能力。改善农业技术创新的投资环境,发展农业科技创新风险投资。把农业科研投入放在公共财政支持的优先位置,提高农业科技在科技投入中的比重,安排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强化农村气象灾害监测预警预报和服务体系建设。积极推进农业机械化和信息化,大力推广农机新技术、新机具,提高重要农


        时、重点作物、关键生产环节的机械化水平。
  (4)继续提高粮食生产能力。稳定发展粮食生产,立足省内实现粮食自求平衡,确保粮食安全。坚决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控制非农建设用地,实现耕地占补平衡,确保全省基本农田面积不减、用途不变、质量不降。继续实施国家优质粮食产业工程、粮食丰产科技工程、川粮优化工程、“332”优质粮食产业工程、增粮增收“三百”科技示范工程和民族地区增粮增收科技示范工程。稳定粮食播种面积,提高粮食单产、品质和效益。全省粮食生产总量保持在3500万吨左右。(5)进一步调整农业结构。按照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要求,优化农业结构。优化粮经结构,依托优势资源,重点发展优质油料、果蔬、中药材、茶叶、林竹、花卉等特色产业。优化种养结构,突出发展畜牧业和水产养殖业,2010年畜牧业产值在农业总产值中的比重达到55左右。大力发展优质生猪、草食牲畜和小家畜禽。继续实施“人草畜三配套”升级深化工程建设。加快无规定动物疫病区建设,健全动物疫病防控体系,完善突发疫情应急机制。把畜禽饲养用地纳入农业用地规划。扩大优质水产品养殖,抓好水产品加工开发。优化产品结构,大力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提高优质专用农产品比重,打造知名品牌,增强农产品市场竞争力,扩大优势农产品出口。优化区域结构,根据自然条件、产业基础和市场需求,发展专业化规模生产,形成布局合理、各具特色的优势产业带。
  (6)加快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大力培育一批竞争力、带动力强的龙头企业,从政策、投入、信贷、用地等方面支持龙头企业发展,推进企业集群基地建设,构建大中小型龙头企业共同发展的格局。各级财政要增加扶持农业产业化发展资金,以财政贴息等方式支持龙头企业建设原料基地,扩大精深加工,建立和完善企业与农户的利益联结机制,增强其带动农户致富的能力。省农业综合开发资金中的产业化资金,除保证国家项目配套外,重点支持省级重点龙头企业。引导龙头企业采取订单收购、建立风险基金、生产要素入股等多种形式,使农民从产业化经营中得到更多实惠。积极发展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落实好扶持政策,各级财政要安排资金支持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规范发展。
  (7)推进农业标准化。加快制定和完善农产品产地环境标准、生产技术标准、农业投入品标准、产品质量以及加工、运输、贮藏、包装标准。开展农业标准化技术培训,扩大农业标准推广面。实施农业标准化建设示范工程,注重采用国际标准。健全检验检测体系,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强化对农业标准实施的动态管理、全程监督,进一步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8)大力发展循环农业。发展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农业技术,重点推广废弃物综合利用技术、相关产业链接技术和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技术,积极推广秸秆综合利用、小水电和太阳能利用等技术,开发生物质能源和生物基材料。大力发展节地、节水、节肥、节药、节种的节约型农业,鼓励生产和使用节电、节油农业机械和农产品加工设备。探索和推广各种行之有效的循环农业模式。合理利用和处置生产生活废弃物,防治农业面源污染。
  三、促进农民持续增收
  (9)培育壮大县域经济。按照“突出加工业、推进产业化、加强城乡统筹、促进协调发展”的思路,立足资源优势,强化产业支撑,放活管理权限,提高开放水平,构建各具特色的县域经济发展格局。继续扶持丘陵地区县域经济发展。大力开展招商引资,放手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着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增强县域经济的整体实力。加快城镇化步伐,确保城镇化率每年提高1个百分点以上。把城镇基础设施建设与产业发展、农村人口转移结合起来,提高产业聚集程度和配套水平。加快重点镇建设,增强示范带动功能。

  (10)大力发展农村劳务经济。继续把劳务开发、扩大农民就业作为促进农民增收的战略举措。坚持抓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实施劳务品牌工程和证书工程,提高农民工技能和收入水平。加强区域劳务协作,广辟有组织、建制化劳务输出渠道。积极推进国际劳务合作,扩大规模,提高质量。建立健全就业咨询、职业介绍等就业服务体系。进一步清理和取消各种针对农民工进城就业的歧视性规定和不合理限制,保障进城务工农民的合法权益。监督执行合同用工制度和最低工资制度,建立工资保障金等制度。依法将务工农民全部纳入工伤保险范围,积极推行适合务工农民特点的社会保险。保障进城务工农民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加强农民工维权救助体系建设,探索维权救助新方式。

  (11)加快发展乡镇企业(中小企业)。把发展乡镇企业(中小企业)作为农村经济和县域工业发展的重点。全面实施中小企业成长工

  程。鼓励和支持符合产业政策的乡镇企业(中小企业)发展,积极发展劳动密集型企业和服务业,提高就地转移劳动力和带动农民增收的

  能力。围绕城市经济和大型企业,大力发展配套产业和配套企业,引导乡镇企业(中小企业)向园区集中。进一步优化环境,改善服务,建立健全信息、信用与融资担保、科技创新等服务体系。继续完善企业经营机制,建立和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

  (12)认真落实、不断完善惠农政策。加大实施粮食直补、良种补贴和农机具购置补贴政策的力度,继续落实退耕还林政策。建立和完善对种粮农民的支持保护制度,继续实行重点粮食品种最低收购价政策,保持合理的粮价水平。搞好农业生产资料供应和市场管理,继续实行化肥储备制度和出厂限价政策,严格控制农业生产资料价格,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业生产资料等各种坑农害农行为。继续对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实行奖励扶助制度。

  (13)加强扶贫开发工作。坚持开发式扶贫方针,加大扶贫开发投入,积极推进整村扶贫,重点搞好新村扶贫、移民扶贫、产业化扶贫、社会扶贫、劳务扶贫等工程,加快民族地区扶贫开发步伐。着力解决绝对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尽快改善低收入贫困人口的生产生活条件。加大对贫困地区劳动力转移培训力度,提高贫困农户自我发展能力。进一步完善扶贫资金使用管理机制,实行公告公示阳光工程,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和工作实效。做好扶贫开发构建和谐新村试点工作。

  四、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14)加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十一五”期间,要坚持山、水、田、林、路综合整治,努力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建成紫坪铺水库、大桥水库灌区一期、武都水库等大中型控制性工程,开工建设亭子口水库等一批大中型水利工程,继续实施都江堰等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搞好已建成中型水库配套建设及末级渠系配套改造,加大节水示范工程建设及病险水库整治力度,增加有效灌溉面积。积极开发利用空中云水资源。发展以灌溉饲草料基地为重点的牧区水利。抓好农村机电提灌和机耕道建设。加大中低产田改造力度,加快实施以测土配方施肥、秸秆还田为主的沃土工程和土地整理为主的“金土地”工程,努力增加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做到良壤、良种、良灌、良制、良法配套,建设高产稳产基本农田。进一步完善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机制,形成政府投入引导、农民投工投劳、社会广泛参与的格局。

  (15)加快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加强农民最急需的基础设施建设。巩固和发展人畜饮水解困工程成果,继续实施红层找水打井工程,不断改善农村饮水条件。加大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力度,着力解决高氟、高铀、高砷、污染水及血吸虫病区的饮水安全问题。进一步加强农村公路建设,到“十一五”末实现全省80的乡镇通油(水泥)路,具备条件的建制村通公路。大力发展农村沼气,大幅度增加建设投资规模,加快普及户用沼气和改厨、改厕、改圈步伐,积极发展养殖场和生活污水净化大中型沼气。继续推进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发展农村小水电,在山区、少数民族聚居区实施小水电代燃料工程,加快实现农村电气化。积极发展面向农村的广播电视电信等设施,提升农村互联网应用水平,完善四川农经网等农村综合信息服务网络,力争“十一五”期间农村信息服务覆盖率达90。大力发展户办工程。引导农民自愿出资出劳,开展自我受益的乡村小型基础设施建设。

  (16)进一步改善农村生态环境。建立完善生态建设补偿机制,保护好自然生态。巩固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等重点生态工程建设成果,开展全民义务植树和成片造林,力争森林覆盖率每年递增1个百分点。加大困难地带植被恢复和生态建设力度。继续实施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搞好河道清淤,推广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模式。做好坡耕地改造和生态重点地区、水土保持重点防护区的水土流失治理工作。加强保护性耕作、退牧还草、已垦草原退耕还草、草原划区轮牧、湿地保护和沙化治理等工作。坚决防止外来有害物种入侵。

  (17)加强村庄规划和人居环境治理。改善农村生活环境和村容村貌是农民群众的迫切要求。切实加强村庄规划工作,安排资金支持编制村庄规划和开展村庄环境治理试点。有条件的地方,要正确引导农民对现有住房和设施进行改造,可以采取以奖代补、免费提供图纸和技术指导等方式给予支持。依法规范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加强宅基地管理,节约村庄建设用地。注重村庄安全建设,加强农村地质灾害调查巡查,开展危险区的避让搬迁工程。搞好农村消防工作。建立防灾责任体系,严密监测和及时预报险情,提高群测群防能力。积极开展乡村清洁工程建设,引导和帮助农民切实解决住宅与畜禽圈舍混杂问题,搞好农村污水和垃圾治理,加快小集镇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加大集约化养殖场污染治理力度,改善农村环境卫生,促进村容整洁。

  五、加快发展农村社会事业

  (18)加快发展农村义务教育和职业教育。继续实施“两基”攻坚工程、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和民族地区教育发展十年行动计划,巩固和扩大普及农村九年制义务教育的成果。全部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对其中贫困家庭学生免费提供课本和补助寄宿生生活费。加快建立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和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经费保障长效机制。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加大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的力度,积极扶持农村薄弱学校,努力缩小城乡间、区域间教育差距。整合农村各种教育资源,加快发展农村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建立政府扶助、面向市场、多元办学的培训机制。强化农民劳动技能和实用技术培训,提高农民整体素质,培养造就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和守法规的新型农民。

  (19)积极发展农村卫生事业。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加快试点步伐,扩大覆盖范围。加强以乡镇卫生院为重点的农村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健全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和医疗救助体系,建立与农民收入水平相适应的农村医药管理体系。加大农村地方病、传染病和人畜共患疾病的防治力度,完善重大疫病疫情预防控制体系。加强农村卫生人才培养,组织城镇医疗机构和人员对口支援农村。强化农村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责任制,加强计划生育服务设施建设,深化计划生育“三结合”帮扶工作,继续稳定农村低生育水平。

  (20)加强农村文化体育建设。积极构建农村文化服务体系和农村文化市场体系,搞好县文化馆、图书馆和乡镇文化站、广播电视站、村文化室、村广播电视室等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继续实施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农村电影“2131”工程、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和送书下乡工程,引导文化工作者深入乡村提供文化服务。加强农村文化市场管理,保护与发展有地方和民族特色的优秀传统文化,抵制腐朽落后文化。加强农村公共体育场地建设,推动实施农民体育健身工程。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群众喜闻乐见、寓教于乐、健康向上的文体活动,满足农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

  (21)逐步建立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加大各级公共财政对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投入力度。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以农村“五保户”供养、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灾民和特困户救助等为主要内容的社会救助体系。积极探索建立与农村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落实军烈属优抚政策。

  (22)倡导健康文明新风尚。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激发农民群众发扬艰苦奋斗、自力更生、团结互助的传统美德,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思想保证。深入开展农村形势和政策教育,认真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积极推动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开展和谐家庭、和谐村组、和谐村镇创建活动。引导农民崇尚科学,抵制迷信,移风易俗,破除陋习,树立先进的思想观念和良好的道德风尚,提倡科学健康的生活方式,在农村形成文明向上的社会风貌。

  六、全面深化农村改革

  (23)进一步推进农村综合改革。推进“三个转变”,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作用,促进农村体制改革和制度创新。在搞好试点工作的基础上,总结经验,积极稳妥推进以乡镇机构、农村义务教育和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综合改革。乡镇机构改革重点要转变乡镇政府职能,促使乡镇政府切实把工作重心转到为农户和各类经济主体进行示范引导、提供政策服务和营造发展环境上来。调整与整合乡镇事业站所,合理区分公益性事业与经营性活动,实行分类管理。精简机构和人员,5年内乡镇机构编制只减不增,妥善安排分流人员。建立和完善各级政府责任明确、财政分级承担、经费稳定增长、管理以县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深化农村学校人事和财务等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县乡财政管理体制,积极推行“乡财县管乡用”的管理模式。努力化解乡村债务,坚决制止新增债务,妥善处理历年农业税尾欠。深化国有农场税费改革。加大农村各类收费的监管和规范力度,严格执行减轻农民负担工作考核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坚决防止农民负担反弹。

  (24)深化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建立和完善向“三农”倾斜的金融服务体系,拓宽信贷资金支农渠道,加强诚信建设,改善融资环境,解决农户和乡镇企业(中小企业)贷款难的问题。稳步推进农村信用社改革,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和运行机制。建立健全以商业性担保机构为主体、以农村经营大户、乡镇企业(中小企业)为扶持对象的信用担保体系。创新金融产品、信用工具和服务方式,完善金融支农功能,发展农村资本市场,增强融资能力。在保证资本金充足、严格金融监管和建立合理有效的退出机制的前提下,探索在县域内发展多种所有制的社区金融机构。培育由自然人、企业法人或社团法人发起的小额贷款组织。引导农户发展资金互助组织。规范民间借贷。全面实施金融服务“三农”四川行动计划。加快发展农业保险,支持有条件的市(州)稳步推进农业政策性保险试点。

  (25)统筹推进农村其他改革。坚持和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稳妥推进土地经营权的合理流转,逐步扩大适度规模经营。健全对被征地农民的合理补偿机制,确保失地农民得到妥善安置。深化农村流通体制改革,加强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积极发展农产品、农业生产资料和消费品连锁经营,扩大农产品市场营销,大力开拓国内外市场。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和放心粮油进农村工程,发展乡镇连锁配送超市和村社便民连锁“农家店”。供销合作社要创新服务方式,广泛开展联合、合作经营,为农产品流通和农民生产生活资料供应提供服务。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建立产销区稳定的购销关系,增强调控能力,维护正常的粮食流通秩序。推进城乡户籍制度改革,探索建立城乡平等的就业制度。鼓励、引导和支持农村发展各种新型社会化服务组织,提高农民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水平。

  七、加强农村民主政治建设

  (26)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按照“举旗帜、抓班子、带队伍、促发展”的思路,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组织保障。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主题,认真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引导广大农村党员学习贯彻党章,坚定理想信念,坚持党的宗旨。结合农村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正面教育,解决党组织和党员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解决影响改革发展稳定的主要问题,解决群众最关心的重点问题。加强基层党组织的阵地建设,继续搞好农村党员干部远程教育,大力开展对农村基层干部的培训工作,加大政策理论、法律法规和实用技术培训力度,引导农村基层干部发扬求真务实、踏实苦干的工作作风,增强带领群众增收致富的本领。关心和爱护基层干部,继续开展农村党的建设“三级联创”活动,组织乡镇干部到村帮助工作,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充分发挥农村共青团和妇联组织的作用。

  (27)切实维护农民的民主权利。健全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保障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管理权、监督权。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建立和完善重大事项由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决定的民主议事制度和热点问题公示制度。建立和完善“一事一议”制度,健全农民自主筹资筹劳的机制和办法,引导农民自主开展农村公益性设施建设。建立基层民主政治监督机制,切实维护农民的民主权利。

  (28)加强农村法制建设。推进涉农重大问题的地方立法工作。深入开展农村普法教育,增强农民的法制观念,提高农民依法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的自觉性。切实保障法律赋予农民的政治、经济、文化等民主权利,强化农村基层法律服务,为农民群众提供有效的法律援助。坚持依法行政,加强对涉农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提高农业综合执法水平。加强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打击“黄赌毒”等丑恶现象和各种违法犯罪活动。正确分析、妥善处理农村各种社会矛盾,完善人民调解制度,化解民间纠纷,及时消除各类不稳定因素,建设平安乡村,创造农民安居乐业的社会环境。

  八、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29)加强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的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农业和农村工作全局,将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明确工作重点,努力为农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要健全组织领导,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和持久推进的工作机制。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集中精力具体抓。各级党委和政府的工作部门要明确自身在新农村建设中的职责和任务,建立协调机制,搞好配合协作。农村工作综合部门要发挥牵头作用,综合协调各方力量共同推进工作。农口各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责,研究制定具体措施,全力以赴做好工作。宏观管理、基础产业和公共服务部门要主动把农村发展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通盘考虑,在制定发展规划、安排建设资金和事业经费时向农村倾斜。实行领导干部联系基层和部门帮村制度。各级领导干部要深入调查研究,总结实践经验,加强指导服务,帮助基层解决新农村建设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要把新农村建设作为各级各部门和领导干部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列入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要督查事项。要针对新农村建设的重点和难点问题,有选择地开展新农村建设试点工作。加大城市经济对农村的辐射,加大城市人才、智力资源对农村的支持,加大城市科技、教育、医疗等方面对农民的服务。加强社会动员,健全激励机制,拓宽参与途径,凝聚和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形成共同参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生动格局。

  (30)加大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投入。适应“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发展新阶段的要求,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建立健全财政支农资金稳定增长机制。财政支出、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和信贷投放,都要不断增加对“三农”的投入,其中财政对农业投入的增长幅度要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幅度。进一步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的范围,各级财政投入“三农”资金的增量和占财政支出的比重要高于上年,预算内资金用于农村建设的比重要高于上年,其中直接用于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的资金要高于上年,并逐步形成新农村建设的稳定资金来源。财政新增教育、卫生、文化等事业经费主要用于农村,国家基本建设资金增量主要用于农村,政府征用土地出让收益主要用于农村。强化财政资金的粘合作用和聚集功能,积极引导社会资金和民间资本投入新农村建设。进一步调整优化资金投向,突出建设重点。加大支农资金整合力度,加强资金监管,提高使用效益。积极推动以县为主的农业政府性投资

  整合试点工作。各类金融机构都要改善服务,努力做到从农村组织的资金主要用于对“三农”的支持。

  (31)科学制定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坚持城乡统筹、全面系统、突出特色、依法办事,切实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工作,将其纳入地方经济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规划要体现经济社会发展的时代要求,体现以人为本和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要求,明确推进新农村建设的思路、目标和工作措施,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尽快转入科学发展的轨道。新农村建设涉及各个方面,既要搞好总体规划,又要搞好分项规划,统筹安排各项建设任务。制定规划要尊重自然规律、经济规律和社会发展规律,确保规划的科学性、民主性、前瞻性和可行性。搞好我省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基础信息。

  (32)扎实稳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坚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分类指导,不强求一律,不盲目攀比。要保障农民的民主权利,维护农民的物质利益,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尊重农民的意愿和选择,不搞强迫命令,不搞包办代替。坚持循序渐进,量力而行,不超越经济发展水平和财政承受能力,不搞盲目超前建设。坚持注重实效,不搞花架子,反对形式主义和脱离群众的“形象”工程。坚持节约原则,珍惜民力物力,防止违背民意的大拆大建。坚持认真为农民群众办实事,着力解决农民生产生活中最迫切的实际问题,让农民群众得到实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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