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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新修订《条例》心得体会

时间:2022-08-11 10:26:11 学习心得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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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新修订《条例》心得体会(通用9篇)

  我们有一些启发后,可用写心得体会的方式将其记录下来,这样就可以通过不断总结,丰富我们的思想。应该怎么写才合适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学习新修订《条例》心得体会,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学习新修订《条例》心得体会(通用9篇)

  学习新修订《条例》心得体会 篇1

  中共中央印发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针对管党治党中的突出问题和新违纪情形,在“六项纪律”里分别增写、改写了多处处分规定。修订《条例》,是党中央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适应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对全面从严治党、加强纪律建设的再部署、再动员。通过认真阅读、学习、理解、领会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我深刻感受到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关于党的纪律和纪律处分方面的一部重要的党内法规,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有力武器,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要条件,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得以实现的重要保证,对于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密切党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是全党纪律严明,朝气蓬勃,无往而不胜的重要基石。对于新《条例》的学习,主要有以下几点认识:

  第一点,突出党章地位,体现从严治党要求。在制定纪律的目的性方面,也就是第一条指出,处分条例是为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第三条指出,党章是最根本的党内法规,是管党治党的总规矩。从严治党的体现多多,我们举一二细节为例。如新版第九条党员受警告处分、受严重警告处分,区别开来。明确时限有利于处分决定的有效落实。

  第三点,纪律分类改变,政治纪律是重中之重。新版处分条例分为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其中政治纪律23条,组织纪律17条,廉洁纪律25条,群众纪律8条,工作纪律13条,生活纪律4条。这与旧版的政治纪律、组织人事纪律、廉洁自律规定、贪污贿赂、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财经纪律、失职渎职、侵犯党员公民权利、社会主义道德、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的分类相比,更加简练规范和科学。

  第四点,体现“党要管党”要求,把治党管党责任融入到纪律之中。新版条例通篇贯穿党要管党的要求,并把管党治党的责任融入到六项纪律之中。仔细阅读理解六项纪律中的条款,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精神非常充沛充盈,不再一一细讲,这需要认真的阅读体会。

  应该说,新版纪律处分条例目的更明确,定位更准确,处分更精确。也正如岐山书记所讲,再好的纪律,没有忠诚干净担当,也难以贯彻落实。如今新版纪律处分条例颁布了,下一步的使命和责任就是有效贯彻执行。党内专职监督者履行监督责任,也必须要把《纪律处分条例》挺在前面。

  学习新修订《条例》心得体会 篇2

  安全,是一个古老的话题,更是一个永恒的话题。他是学校赖依生存与发展的生命线,也是每个家庭幸福之根本。安全与生命同系,只要有了安全,才能保证生命的质量。就生命而言,本来就是一个奇迹,也是一种偶然,一个新的生命能否来到这个世界上,有时仅仅在于父母的一念之差;在正常的情况下,一个生命能否得到保全,直到生命的最后一息,也仅仅在于对待安全意识上的一念之差。

  此次的班会主题是“珍爱生命,关注安全”,让孩子们也一起搜集了许多资料,发现了生活中处处存在安全隐患,给他们上了很好的一课。此时,《平昌县中小学校安全条例》的颁布,正好让我好好学习了一下,感触颇深,收获颇多。作为一名中学教师,每天面对的就是一群天真活泼、充满朝气的孩子。看着他们,时时牢记安全警钟长鸣。孩子好动是他们的天性。只有时刻让学生记住安全第一,做有益身心的活动,加上教师的责任心,才能让孩子们拥有一片自由、安全的天地。通过对《平昌县中小学校安全条例》学习,让我不禁想到,如何做到这些呢?这是我们教师值得深思的问题。

  《平昌县中小学校安全条例》的出台是及时也是必要的,加强中小学生公共安全教育,培养中小学生的安全意识、知识和技能,提高中小学生面临突发安全事件自救自护的应变能力,对于提高我国整体国民的安全意识和自救、救护能力必将产生深远的积极影响。在新的时代背景下,安全教育越来越显现出其重要性。为了提高安全教育的质量,提高安全教育针对性和可操作性非常有必要。 通过学习《平昌县中小学校安全条例》,我看到了国家致力于校园安全管理矢志不移的`决心和力量。从中看到了党和国家对少年儿童人身安全特别关心、并采取有力措施坚定不移地推行校园安全管理的决心。关爱生命,情系校园,安全举措,拳拳之心,激动民心,更激励着我们每一个教育工作者。《平昌县中小学校安全条例》内容很具体,条款很分明,操作性极强,的确是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指南。通过学习讨论,我明确了学校安全管理职责,掌握了学校全管理工作的重点内容,知道了可采取的安全措施。要紧紧跟上当今安全管理的时代步伐,我们教育工作者必须牢记安全管理职责,绷紧安全观念之弦,忠于安全管理之事,加倍努力,做好工作,才能不负众望。

  校园安全工作无小事,必须加强管理,从严治教。我们要牢固树立“珍爱生命、安全第一”的观念,坚决把学生的安全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始终保持高度的警觉,不能有丝毫的懈怠和片刻的放松,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努力办好让家长满意的学校教育,办好让人民放心的学校教育。

  学习新修订《条例》心得体会 篇3

  今天学习了《山东省学校安全条例》,使我对安全条例有了更深的了解。

  学习中,我们认识到在教学中要对学生加强安全教育和法制教育的培养,在教学中努力做到时间、内容、教师三落实,切实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同时坚持与学生社会实践相结合。将安全教育融入社会调查、志愿者服务和劳动教育等各项社会实践活动之中,切实提高师生安全防范和避险自救能力,并要进一步修订和完善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防震安全等教育读本,着力强化安全防范教育,切实增强学校安全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同时在教学实践中还要坚持与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相结合。将学校安全教育列为家长学校的重要教育内容,与公安、综治等部门共建学校安全教育基地,将学校安全教育延伸到家庭、拓展到社会,努力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安全教育模式。在学生的监护人发现被监护人有危及他人或者自身安全的`情况时,应当予以教育纠正,并及时与学校沟通。一定在教学中时刻把学生的安全做为工作的重点,把安全落实到工作的每一处。

  学习新修订《条例》心得体会 篇4

  “珍爱生命,安全第一”这几个字写起来容易,但是做起来却很难。是啊!生命只有一次,生命是世上无可比拟的财富。既然降生为人,有谁不愿笑可常开?有谁不愿幸福快乐?安全就如一根七彩的丝线把我们这一个个美好的愿望连接起来,构成一个稳定、祥和、五彩缤纷的世界。我们虽然不能完全消除事故,但是可以尽量避免事故的发生。

  作为老师,我们不能有一丝一毫的粗疏之处,对于学生安全工作要细致于毫微之处。对于学生思想工作要做到深处,对于学生的心理、生理状况要了解到细节,并时刻警醒自己切不可忽视。要时刻教育、告诫学生其行为可能面临的危险性,告诫、纠正。对于班级存在的安全隐患,必须要做到监管、排查在先。对于思想压力过大或有心理疾患的学生要及时做好思想疏导工作,让他们拥有健康的心理,杜绝悲剧的发生。

  同时也了解了学生安全事故的易发性和多样性,更进一步提升了我的安全意识和教育意识。家长、学校、教师对学生的关注保护是必不可少的,但这些只能为他们的成长提供了外部条件,真正能起到作用的是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通过学习,我们明白了只有增强责任意识,我们大家才能把安全隐患降到最低。在学校无违规、不当行为的,不用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但通常情况下会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对未成年人的保护不仅要保护他们的.人身安全,更要注意提高他们的心理安全意识,学生的安全永远应该放在第一位。学生作为未成年人,缺乏自我保护安全意识和能力,当属弱势群体,事故发生后责任归属主要围绕监护人、学校、自身三方面。作为学校,我们当仁不让地应承担相关的教育管理责任。

  针对学习,我想有以下几点体会:

  1、事故往往源于无知。所以作为教师以后也应时时加强有关校园安全的学习。

  2、安全事故重在预防。首先,要做好副班主任所应做的常规性检查及管理。其次,善于观察学生面上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提醒,找出对策。

  3、安全无小事,提高涉及学生安全事件的敏感度,做到认真对待,及时处理上报。

  4、利用家长会与家长协调,共同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宣传各种安全措施

  学习新修订《条例》心得体会 篇5

  近日,中共中央正式下发了《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通过学习,我深刻体会到《问责条例》的颁布标志着党和政府在推行问责制度的实践层面上,进入了实质性阶段;也标志着党的建设逐步走向成熟。

  中国的责任政府建设已有十年多的历史,但在十八大之前还处于零敲碎打的阶段,涉及到的事项也比较局限。十八大之后,尤其是此次《问责条例》的推出,问责制度的建设将真正进入普遍化的阶段。可以说,此次《问责条例》的推出将使得我们的国家治理体系中的三个模块,即国家能力建设、法治建设、问责体系的建设拼得更加完整。

  此次公布的《问责条例》里主要理清了适用对象三个方面的责任,即领导责任、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问责条例》是在反腐反贪的基础上,解决乱作为和不作为的官员对我们体制的伤害。它比反腐高了一级,把一些不完全算是腐败的`,以往对其无可奈何的领域管了起来。通过问责,倒逼责任的落实。政策制定与落实、选人用人、公共预算是《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重点关注的三个领域。问责的目的,是实现权责一致,并唤起权力的责任。治理庸官、懒官、不作为的官。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这是《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的核心内容。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所公布的典型案例,都能够归结到以上三点。

  《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规定了?不担当?6种问责情形,是对以往执纪案件的高度凝练。这既是政治纪律、政治要求,也反映出部分问题的解决仍需长抓不懈。《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带有鲜明的问题导向。约束干部、问责干部、鞭策干部,才能达到警示与威慑的作用。

  因此作为一名党员,我们不能再以‘公款进不进自家兜’来衡量问题的严重性。党员领导干部惟有全面担起从严治党的责任,才不敢懈怠,才不会有丝毫放松。领导干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既要后方挂帅也要亲自出征。切实将作风建设抓在手里、扛在肩上。

  学习新修订《条例》心得体会 篇6

  近段时间,按照学校党支部的安排,认真阅读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通过阅读、学习,我有以下几点体会:

  一、充分认识廉政建设的重要意义

  历史和现实都表明,一个政党,如果不坚决反对和有效预防,听任现象在党内滋长蔓延,就不能取得政权,即使取得政权后也不可能保持政权稳定。如果不能坚持不懈地做好反腐倡廉、拒腐防变工作,党的执政地位就有丧失的危险,党就有可能走向自我毁灭。党的十六大以来对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颁布了一系列的法规、条例,这是我们党对执政规律和反腐倡廉工作规律认识的进一步深化,是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对外开放条件下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工作的新要求,是从源头上防治的根本举措,对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要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增强拒腐防变意识。

  搞好政治理论学习,是坚定理想信念、增强拒腐防变意识的基础和前提。党员干部是反腐倡廉教育工作的重点。作为一名党员要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会议的精神实质,深入、系统地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主动接受从政道德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党纪条规和国家法律法规教育,坚定共产主义的远大理想,

  坚定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不断提高学习的自觉性、主动性,打牢思想基础,筑严思想防线,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切实做到勤政为民、廉洁从政。

  三、要严格遵守党的纪律,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

  许多铸成大错的党员干部,在反省自己一步步走向堕落罪恶的过程时,普遍反映出一点,就是从一些不起眼的小便宜、小动作、小利益开始,诱发他们私欲膨胀,不顾党员领导干部的基本原则,心存侥幸,降低了标准,放松了的要求,逐步陷入不可自拔的境地,造成对国家、对社会、对人民无法弥补的巨大损失。古人云“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作为党员就要警钟长鸣,时刻用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严格遵守党的纪律,牢记“两个务必”,做到“八个坚持、八个反对”,防微杜渐,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一切能够做的事情做起,永葆共产党员的先进性,不断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

  四、要自觉接受监督,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

  作为党员要严格执行,全面贯彻党内处分条例和党内监督条例,自觉接受来自各方面的监督,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党员、群众提出的'意见进行认真整改,进一步在教育教学工作中不断完善,不断创新,不断进步,牢记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的宗旨,树立正确人生观、地位观和利益观,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做人民的公仆,始终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坚持党员服务群众,教师服务学生,以创新的意识、创新的精神、创新的思路去工作,做一名廉洁自律、爱岗敬业的好老师。

  按照学校党支部要求,我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通过学习《条例》,使我们充分地认识到,《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依据和宪法、法律,结合党的建设与实践,以党内法规的形式明确回答了党的纪委和纪律处分方面等一系列重大问题。《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颁布和实施,将会保证我们党始终坚持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和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对维护党的章程、严肃党的纪律,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发挥重要作用。同时,也将保证党的纪律的严肃性,通过将法律机制引入到党的队伍建设中,使我们执政党的地位得到进一步巩固和加强。

  通过学习,我们深刻在感受到,《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关于党的纪律和纪律处分方面的一部重要的党内法规,它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有力武器,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要条件,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得以实现的重要保证,对于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密切党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党从其诞生之日起,对党的纪律建设一直非常重视,历次都对党的纪律作出了明确规定。我们党作为一个有着六千六百多万党员的大党,没有严明的纪律作保证,就会失去战斗力,成为一盘散沙;全党纪律严明,朝气蓬勃,就能无往而不胜。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的发展阶段,党面临着长期执政和改革开放的双重考验,需要认真解决好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两大历史性课题,在这样的形势下,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显得更为重要。

  学习《条例》,关键在于正确理解和把握《条例》精神实质,重点在于规范和约束我们的行为,目的在于带领广大党员干部抓好各项工作。因此,我们要进一步增强组织纪律观念,自觉做到遵守党的纪律不动摇,执行党的纪律不走样,时刻用党的纪律严格要求和约束自己,规范我们的一言一行。在学习上要用正确的理论武装我们的头脑,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和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自觉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在工作上要精精业业,积极向上,不求名利,坚持一切为学校和学生的发展为核心的思想;在生活上要甘为清贫,自觉拼弃贪图享受、唯金钱至上论,自觉抵制歪风邪气,管住自己的嘴和手,管住自己、管住家人和身边的人。要始终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保持党的优良传统和优良作风,学习先锋模范典型事迹,自觉维护党的良好形象和威性,自觉遵守党纪法规,绝不能把自己混为普通老百姓。自觉做到在困难面前勇往直前,勇挑重担,在荣誉面前不抢不追,谦让包容。要自觉增强党性观念,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坚持讲政治、讲学习、讲大局、讲贡献、讲风格、讲原则、讲团结、讲正派,踏踏实实做事,平平淡淡做人。坚决克服只要组织照顾,不要组织纪律,不思进取,投机取巧,生活怕苦,工作怕实,管理怕严、作风怕硬,遇到困难和矛盾绕道走,看到名利争着上的不良思想和行为。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大胆教育创新,认真贯彻落实党在新时期的系列路线、政策和方针,特别是对教育的新要求,以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努力为我们党的教育事业贡献力量。

  学习新修订《条例》心得体会 篇7

  在单位安全生产活动中,人们通常把管理者对职工提出安全规范要求称之为“要我安全”,而把职工的自觉安全行为称之为“我要安全”。两种提法,不仅表述了语言概念不同,且安全实现方式和管理效果也不一样。“要我安全”,是从客体出发,由外因发出安全生产约束控制信息,作用于安全生产行为的主题,最终达到生产安全;“我要安全”则是从主体出发,由内因产生安全生产的动机,主观能动地实现安全生产。从管理角度来说,“要我安全”和“我要安全”是辨证统一的关系,“要我安全”是外因,是动力;“我要安全”是内因,是根据。两者相互关联,相辅相成,从不同方面对实现安全生产起到推动或决定作用。

  如何实现从“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的转变呢?工作在公路行业的职工,立足于生产第一线,对于安全是永恒的主题,安全是生产的保障,有了安全才有效益,有着深刻的认识和体会。

  首先、着眼人的安全心理进行安全教育

  安全心理是人在生产劳动这一特定环境中的心理活动的反映,是劳动过程中伴随着生产工具、机械设备、工作环境、人际关系而产生的安全需要与安全意识。主要包括:劳动生产中的安全心理、职业安全心理、安全管理过程中的安全群体心理、安全组织心理等。通过对安全生产工作中心理现象的总结,可以提高安全教育的质量,产生安全教育的心理效应,达到抓住人心、震撼人心、深入人心的效果。因此,安全教育应抓住以下三个重点:一是利用安全心理的优先效应,抓好对新职的安全教育,以先入为主的第一印象给新职工打下安全生产烙印。二是利用安全心理的近因效应,以本单位的典型安全案例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用活生生的事实影响职工、激励职工。三是利用安全心理的暗示效应,运用含蓄的、间接的办法,对职工的心理和行为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进行常规教育。不管采用哪种教育方法,只要密切联系实际,坚持从人的安全心理出发,牢牢抓住人的.安全心理倾向,抓住不同时期人的安全心理状态,抓住不同类型人的安全心理活动,进行因时而异、因人而异的安全教育,就会使教育和心理形成共鸣,强化人的自我安全保护意识,使职工产生“我要安全”的强烈倾向。

  其次、把握人的安全行为贯彻安全制度

  安全行为是人们在劳动生产过程中保护自身和保护设备、机器等物质的一切动作。在我们公路行业逐步实现科学化管理、按操作规程进行生产的条件下,安全行为不仅是个体自我保护行为,而且是生产要素相互关联、相互影响、相互制约的总体行为。要建立起总体的安全防范系统,离不开个人的自我安全保护,这就需要有一套能够把个人安全与总体安全密切联系起来的制度规范人的安全行为。这套制度要站在安全行为者的角度来编制和操作,由安全行为者从内因产生“我要安全”的行为。只要我们真正把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当成生命之友,安全之伞,就能够站在安全生产的主题地位上,实现安全生产。

  第三、针对人的事项障碍展开安全活动

  安全生产活动中的思想障碍是影响职工“要我安全”的重要问题,是各种不安全因素中的主要因素。在抓安全生产的过程中发现,一般情况下,职工都会为满足自己的安全需要而采取自我保护措施,遵守安全生产规程,但有的时候,有些人则可能因为存在某些思想障碍,不仅忘记了“我要安全”,而且做不到“要我安全”。这类思想障碍归纳起来,大体上有以下几种:对安全生产规程并没有真正理解,看不到违章操作的严重危害性;对安全生产规程感到麻烦,图省事、求简便而不去遵守;因抢时间、赶进度,而忽视、忘记安全生产规程;对自己的熟练技术过分自信,心存侥幸,麻痹大意;逞强好胜,表现为胆大妄为的冲动,明知故犯;因为身体疲倦,精神松懈,注意力分散而顾不上安全生产规程等。通过安全教育,使职工逐步消除抵触、违反、消极、侥幸、松懈、逞能等思想障碍,增强“我要安全”的自觉性。

  总之、从“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的转变,需要安全生产行为的主体--广大职工从思想认识到心理、行为都来一个大的转变,实现这两个转变,离不开大量的宣传、教育、检查、督促、奖惩等工作。依靠“要我安全”的外因动力,促进“我要安全”的内在变化,使安全生产成为广大职工的自觉行动,这样,我们的安全生产就一定会达到一个新水平。

  学习新修订《条例》心得体会 篇8

  通过这次文件的学习,使我自己的安全认识又提高了一个层次,再次认识到学校安全工作的紧迫性、重要性。确保学生安全保护教育工作中,我觉得更应该做好以下几点:

  首先,要高度重视学校安全工作,事关千家万户,责任重于泰山。学校是教书育人的场所,首先要为学生提供安全的生存空间,建立安全有序的生活、学习环境。确保学生健康、幸福成长,既是每一个教育工作者义不容辞的职责,也是家长们的愿望。作为教师的我,在以后的工作中要把安全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其次,每一位教师都应该负起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的职责。安全工作是一个学校的首要事情,每个教师都有责任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可在现实中,很多教师认为安全教育是班主任的事情,与他们无关,他们只要上好课就行了。殊不知,我们教师既要教书,更要育人。教师工作是一个特殊的事业。教师在教给学生知识的同时,也要肩负起保护学生的职责,并且,教师自身的言行也将在潜移默化中影响着学生。因此,在校园安全工作方面,教师必须首先树立起安全意识,重视安全教育,并以身作则,模范遵守学校的各项制度,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为学生安全工作的开展建立良好基础。

  教师是学生安全的责任人,要努力增强安全责任感:首先要认真学习一些法律法规,增强依法施教的意识,自觉杜绝体罚学生、辱骂学生等侵权行为。其次,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安全制度的学习,认知学校事故出现的类型,结合以前发生的安全事故分析发生的原因,掌握意外事故的防范对策和应急措施,保证在教学中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且全方位地实施安全保护。第三,要明确教师的安全职责,对发现的不安全因素或者安全事故,要及时处理或及时上报。

  另外,了解安全事故的范围,做好预防和处理。作为学校的一员,平时要对学校可能发生安全事故的方面了如指掌,并做好预防措施,通过会议、广播、宣传橱窗和座谈等方式及时和反复向学生宣传,教会学生对已经发生的事故进行正确的处理,避免事态的扩大,减少不必要的伤亡事故。

  安全工作重于泰山,学校安全教育一定要常抓不懈,落到实处,教师每时每刻都应把安全教育意识放在首位,要让每一个学生都树立起安全意识。

  总之,只要我们每一位教师关心学校的安全工作,留心每一处安全隐患并采取防范措施,做一个安全教育工作的有心人,学生就能健康地成长,学校、社会、家庭就能和谐地发展。

  学习新修订《条例》心得体会 篇9

  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后,我们奉为工作的“锦囊”,深入领会,融会贯通,坚持把自己摆进去。具体体会有四点:

  第一,要学深悟透,把握精神实质。中共中央印发《准则》和《条例》后,第一时间从报纸上剪下来作了剪报,并通读了全文。与原《准则》和《条例》相比,深感大不相同,两个党规为党员领导干部严格区分了纪律和法律,并把视角面向全体党员。重修后,界限更加分明,表述更加准确,内容更加具体,更凸显“党纪严于国法”的高标准。《准则》重在立德,是党员干部看得见、够得着的“高线”。虽然只有281个字,但易学易懂易掌握;不仅将适用对象扩大的全体党员,而且首次提出“修身齐家”的要求,更加注重家教家风,对从政伦理道德作出了规范。《条例》重在立规,是管党治党的尺子和不可触碰的“底线”。6大类纪律不仅类别明晰,而且突出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是一大亮点,还开列了“负面清单”,哪些事可做可不做一目了然,真正体现了纪律挺在法律前面。我认为,作为一名党员,只有坚持把《准则》和《条例》学深悟透,把握精神实质,才能让“高线”和“底线”成为修身律已、干事创业的“防线”。

  第二,要全面学习,增强纪律观念。学习是行动的先导。为了使全镇党员干部知晓并掌握《准则》和《条例》,结合我镇实际,全面铺开学习,重点抓了四个层面:一是纪检人员反复学。近期,纪检干部坚持自学和讨论相结合,反复进行学习,在逐条学习原文的基础上,对中纪委网站、《中国纪检监察报》等媒体上刊登的相关评论、解读文章进行学习讨论,重点针对修改条文开展讨论,力求以最快的速度吃透《准则》和《条例》精神,真正刻印到脑子里,以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内外兼修,淬炼出共产党人的独特精气神。二是班子成员带头学。召开党政联席会进行专题学习,采取轮流领学、集中讨论等方式,学习领会《准则》、《条例》的重大意义和深刻内涵。各班子成员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学习纪律、带头遵守纪律、带头执行纪律,并要求抓好分管科室的学习,营造了浓厚的学习氛围。三是机关人员集体学。利用四次周一例会时间,从“改、增、删“到《准则》和《条例》全文,原原本本进行传达学习。并以各党支部为单位,将《准则》和《条例》列入学习内容,采用学议结合的形式,加深理解,确保新的精神和要求传达到每一名党员。四是“村两委”成员分片学。村级这一块最难达到学习全覆盖。对此,我们采取集中培训、专家辅导、外出学习和座谈讨论等多种方式,力求做到真学、真懂。以管区为单位,组织村”两委“成员分四大片区集中开展学习,并印发学习笔记本、学习手册、十条禁令等,确保学习效果。结合学习《准则》和《条例》,聘请区检察院臧建立科长,对村三职和全体机关干部近200人,作了预防职务犯罪报告;组织村支部书记和机关干部100人,到金桥监狱进行警示教育,起到了事半功倍的效果。

  第三,要从我做起,争做遵纪典范。学习的.目的在于应用。我们决有仅仅停留在学习层面,更重要的是落实到工作中,体现在日常言行中,让每一名党员养成自觉遵纪守法的习惯。当今社会,稍有不慎,就有可能成为金钱、名利、美色等种种诱惑的俘虏。因此,我们要求每一名党员干部必须警钟长鸣,对党的纪律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在纪律面前不敢越雷池半步。在工作中,重点做到“三想五畏”,“三想”,即要想一想组织的栽培、自身的努力和家人的期盼;“五畏”,即畏惧纪律的威严、良心的发现、道德的拷问、人民的监督和自由的丧失。特别是镇纪检人员作为管党员的党员,争做守纪的模范,护纪的先锋,清楚知道应该做什么、追求什么,禁止做什么、摒弃什么,做到心中不数,真正把树“高线”、守“底线”化作自觉的行动。只有在日常生活中,经常用党的纪律作为镜子来正视自己,才能防微杜渐,真正成为一个遵守纪律的好党员,才能真正在每名党员心中,让铁规发力,让禁令生威。

  第四,要严格执纪,发挥党纪作用。规矩靠遵从、纪律靠执行。《准则》和《条例》的生命力更在于执行。作为最基层纪检部门,要贯彻落实好《准则》和《条例》,全面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关键是要做到“三个转变”:一是转变执纪理念。树牢执纪意识,突出执纪特色,从“查违法”转向“盯违纪”,从“惩处极少数”转变为“管住大多数”,真正把握好党纪党规的尺度,做到纪严于法、纪在法前,在线索处置、纪律审查等各个环节都体现《准则》和《条例》的规定和精神。二是转变执纪方式。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抓深抓实抓细微,更多地运用警示教育、诫勉谈话、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方式开展执纪,该提醒的提醒,该教育的教育,该处理的处理,特别是要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防止小错酿成大错、违纪走向违法,在严明纪律中体现严格要求和关心爱护。三是转变问责方式。纪委不问责,就如同“猫不抓老鼠”。以前,往往把触犯法律作为问责底线,忽视了纪律的底线,界限上失之于宽,以后,坚持把《准则》和《条例》界定的上限和下限作为尺度和标准进行衡量,坚持铁面执纪问责,严肃查处违反《准则》和《条例》的行为,使之动辄则咎,让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同时,强化问题导向,不断提升发现问题线索和查办案件的能力,违纪必究、执纪必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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