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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盟经济共同体的发展历程、目标及进展

时间:2022-08-22 14:40:52 西方经济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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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盟经济共同体的发展历程、目标及进展

  东盟经济共同体的发展历程、目标及进展

东盟经济共同体的发展历程、目标及进展

  2015 年底,东盟将宣布东盟共同体( ASEAN Community) 正式建成。东盟共同体包括了政治安全共同体( APSC) 、经济共同体( AEC) 和社会文化共同体( ASCC) ,其中经济共同体是东盟共同体的基石。自 2007 年东盟经济共同体进程正式启动后,该共同体的建设已历时 8 年,东盟经济共同体的建设历程和总体进展自然引人关注。

  一、东盟经济共同体建设的历程

  东盟的区域经济一体化,经历了从特惠贸易安排( Preferential Trading Arrangements) 到自由贸易区( Free Trade Area) 、再向经济共同体迈进的发展历程。自 1978 年起,东盟特惠贸易安排实施了 15 年的时间。1993 年东盟自由贸易区的进程正式启动,2010 年 1 月 1 日东盟自由贸易区如期正式建成。2003 年 10 月,各国同意建立东盟共同体,2007 年 1 月东盟将实现共同体的时间表从2020 年提前至 2015 年。

  早在1997 年12 月,东盟宣布的"2020 年东盟远景目标"( ASEAN Vision 2020) ,就计划在 20 世纪的前 20 年实现范围广泛的一体化。在 1998 年 12 月的第六次东盟首脑会议上,东盟发表了《河内宣言》和《河内行动计划》,提出了加强在宏观经济政策、金融市场、自由贸易区、产业政策、统一货币、农业与粮食安全、基础设施、对外经济关系等广泛领域的合作。2002 年 11 月,在柬埔寨金边举行的第八次东盟领导人会议上,新加坡总理吴作栋正式提出了在 2020 年建立"东盟经济共同体"( ASEAN Economic Community,简称 AEC) 的构想。他指出,东盟经济共同体的建立,将使东盟成为一个拥有 5 亿多人口的单一市场。2020 年是建立东盟经济共同体的恰当时机,到那时东盟自由贸易区计划已经得到全面落实。

  2003 年 10 月,在印尼巴厘岛举行的第九次东盟领导人会议上,通过了第二个《东盟协调一致宣言》( Declaration of ASEAN Concord Ⅱ) .各国同意在 2020 年建立东盟经济共同体,加速推进自身区域经济一体化。[1]在此次会议,时任泰国总理他信建议将实现东盟经济共同体的时间表提前至 2015 年,这一建议得到新加坡的支持,其他成员国也同意对其可行性进行研究。根据实现东盟经济共同体的行动计划,东盟将全面推进和落实自由贸易区、服务贸易协定和投资区计划。各国确定了在 2010 年之前率先实施 11 个领域的一体化,这 11 个领域包括木材、橡胶、汽车、纺织、电子、农业、资讯科技、渔业、保健产品、航空以及旅游等。该经济共同体的目标,不仅是要建成单一的市场,而且要成为具有竞争力的生产基地,向全球推出"东盟制造"的品牌。

  2004 年 11 月,在老挝举行的第十次东盟领导人会议上,各国领导人同意加快东盟经济共同体的行动计划,确定东盟经济共同体的目标是建成一个稳定、繁荣、具有高度竞争力的单一市场和生产基地,实现区域内货物、服务、资本和熟练劳动力的自由流动; 确定了原有 6 个成员国在 2007 年之前率先实施上述 11 个领域的一体化,新成员国将在 2010 年前实现这一目标。

  2007 年 1 月,东盟通过了《东盟提前在 2015 年建立共同体宿务联合宣言》,确定将实现东盟共同体的时间表从 2020 年提前至 2015 年。[2]2007 年 11 月,在第十三次东盟首脑会议上,东盟通过了《东盟经济共同体蓝图宣言》( Declaration on the ASEAN Economic Community Blueprint) ,该蓝图确定了东盟经济共同体的发展目标、时间表和具体措施。东盟经济共同体的目标是: ( 1) 创造一个单一市场与生产基地,包括促进商品、服务、投资、资本、技术工人的自由流动,重点发展优先一体化部门行业; ( 2) 形成一个具有竞争力的经济区域,包括制定竞争政策、保护消费者机制、加快区域基础设施建设; ( 3) 区域经济均衡发展,包括加速中小企业发展、推动东盟区域一体化倡议行动计划;( 4) 融入全球经济,包括采取一致方式处理对外经济关系、提升全球供应链的参与度。[3]东盟经济共同体建设将分阶段实施,2009 年前,将实施短期内落实的优先项目,如 2008 年起,东盟 6 国推行"东盟单一窗口"( ASEAN Single Window) ,以简化货物通关手续; 到 2011 年,各成员国将落实现有的各项行动计划; 2012—2015 年,各成员国的相关领域都可提出有助于实现总蓝图目标的愿景。在区域经济整合中,东盟将尽可能灵活采用"东盟减 X"的方式,即让一些成员国率先实施某些领域的开放,加速区域经济整合,其他成员国可在日后跟上。[4]截至 2013 年底,东盟经济共同体蓝图所规定必须采取的 279 项措施中已完成 229 项,完成率达 82.1%.[5]据报道,除新加坡外,印尼称其完成率已达 80%,越南称其完成率达 90%,是完成工作量最多的两个国家。

  2015 年,东盟区域经济整合已进入最后的攻坚阶段,至今仍未能落实的措施主要涉及如农业、航空业以及服务业等敏感领域。根据东盟经济共同体的时间表,在 2015 年和 2018 年前将制定一般产品和敏感产品的关税减免时间表,2015 年将逐步把外国资本在服务业的持股比例上限提高到70%,并实现在会计、建筑师、牙医、医生、工程师、护士、勘测技术人员和旅游等 8 个专业人才资质的互相认可,(范文先生网 www.fwsir.com)以建成包括区域内商品、服务、资本和劳务自由流动的经济共同体。

  总之,从"东盟自由贸易区"到"东盟经济共同体",实现商品、服务、资本和技能劳动力的相对自由流动,它标志着东盟区域经济一体化向更高的层次迈进。与自由贸易区相比,建立经济共同体的实质是形成一个共同市场。在这一共同市场内,它要求包括商品、资本和劳动力等生产要素可以自由流动。不过,由于东盟各成员国的发展水平、政治制度、社会形态和法律体系均不相同,决定了东盟经济共同体是一个有限的共同市场。

  二、东盟经济共同体蓝图的目标和措施

  2007 年 11 月,在第十三次东盟首脑会议上,东盟通过了《东盟经济共同体蓝图》( ASEAN Eco-nomic Community Blueprint) ,它确定了东盟经济共同体的发展目标、时间表和具体措施。该蓝图提出了东盟经济共同体建设的四大支柱、17 个领域和 176 项优先行动,这四大支柱是单一市场和生产基地( single market and production base) 、具有竞争力的经济区域( competitive economic region) 、区域经济均衡发展( Equitable economic development) 和融入全球经济( Integration into the global econo-my) .到 2015 年,将东盟经济共同体打造为商品、服务、投资、资本和技能工人自由流动的经济区。[6]

  ( 一) 单一市场和生产基地

  建立单一市场和生产基地,是东盟经济共同体建设的首要目标和任务。"东盟经济共同体蓝图"提出,单一市场和生产基地建设,包括了商品、服务、投资、资本和技能劳动力的自由流动,还涉及 12 个优先一体化部门、食品、农业和林业,并提出一系列相应的政策和措施。

  1、商品贸易自由化

  商品要素的自由流动是实现单一市场和生产基地目标的基础,也是建设全球生产中心和全球供应链的重要环节。虽然通过自由贸易区建设,东盟已经在削减关税方面取得显着成果,但削减非关税壁垒和贸易便利化的进展较慢。在关税削减方面,东盟将修订共同有效优惠关税协定的条款,除了需要分阶段削减关税的特殊产品外,取消所有产品的进口税。东盟 6 国( 文莱、印尼、马来西亚、菲律宾、新加坡和泰国) 被列入敏感和高度敏感产品清单的产品须在 2010 年之前取消进口税,东盟新成员国( 柬埔寨、老挝、缅甸和越南) 的产品须在 2015 年之前取消进口税,一些被列入该清单但允许有一定灵活性的产品须在 2018 之前取消进口税; 2007 年之前东盟 6 国必须在 12 个优先一体化部门取消产品关税,2012 年之前新成员国必须取消优先一体化部门的产品的进口税; 完成敏感产品清单中剩余产品的逐步取消关税过程,分阶段实施列入一般性例外清单的产品。在非关税削减方面,增强非关税措施的透明度,规定在 2010 年前东盟 5 国( 文莱、印尼、马来西亚、新加坡和泰国) ,2012 年之前菲律宾,2018 年之前东盟新成员国消除所有非贸易壁垒。在原产地规则方面,简化操作认证程序,调整共同有效优惠关税的原产地规则。在贸易便利化方面,评估东盟区内贸易促进条例和合作机制,加快关税结构、关税分类和海关估价一体化,建立东盟电子关税,简化海关手续; 建立东盟单一窗口服务,2008 年前东盟 6 国实现单一窗口服务,新成员国在 2012 年前实现单一窗口服务。

  2、服务贸易自由化

  东盟经济共同体蓝图指出,服务贸易自由化是实现东盟经济共同体的重要环节。在现有服务贸易自由化的框架下,加快服务业部门和行业自由化的步伐。2010 年取消空运、电子东盟、医疗保健和旅游业等 4 个优先服务行业的所有限制,2013 年取消物流业的所有限制,到 2015 年取消服务贸易其他行业的所有限制; 根据《服务贸易总协定》( GATS) 的服务贸易分类清单( W/120) 的分类体系,安排每两年服务贸易自由化的行业数量; 放宽外资在服务贸易部门的持股比例,2008 年、2010 年分别允许 4 个优先服务行业的外国参股等于或超过 51%、等于或超过 70%,2008 年、2010年、2013 年物流业分别允许外国参股等于或超过 49%、等于或超过 51%、等于或超过 70%,2008年、2010 年、2015 年其他服务行业分别允许外国参股等于或超过 49%、等于或超过 51%、等于或超过 70%; 到 2015 年,逐步取消世界贸易组织( WTO) 有关服务贸易方式的市场准入限制; 实施《相互承认协议》,2008 年之前完成建筑服务、会计服务、测绘和医生的相互承认,2009 年完成牙医的相互承认,2012 年之前完成其他专业服务业的相互承认,并与 2015 年完成; 通过东盟-X 的模式推进金融服务业自由化,允许各成员国先行,其他国家随后加入。

  3、投资自由化

  该蓝图提出,在现有东盟投资区框架协定下,建立开放、自由和透明的投资体制,实施国民待遇和最惠国待遇,逐步减少和取消资本进入优先一体化部门的限制,减少和取消投资限制与其他障碍。在东盟投资区内,制造业、农业、渔业、林业和采矿业及其附属产业均要对外开放,外资享有国民待遇。除了一些被东盟成员国列入临时例外清单和敏感产品清单,但这些临时例外清单也应按照一定的时间表逐步取消。同时,重新审查东盟投资区协议框架,在现有《东盟投资区协议》和《东盟投资保证协议》基础上制定东盟全面投资协议,为所有投资者提供投资保障措施。例如,投资者与国家之间的纠纷解决机制,资金、利润和股息等转移或汇回本国,没收和补偿的承诺范围的透明度,全面的保护和安全保障,冲突中损失的赔偿机制等; 推行更加透明、统一和可预测的投资规章制度、政策和程序,协调投资政策,实行高效和精简的投资申批程序,避免区内投资的双重征税,设立一站式的投资中心,建立覆盖所有商品和服务的数据库,加强相关政府机构和部门间的合作; 促进东盟内部投资、鼓励区内跨国企业的工业互补、区域集群和生产网络投资项目。

  4、资本流动自由化

  为了促进东盟区域资本流动的自由化,该蓝图提出区内资本流动自由化的方向、原则和措施。在资本流动自由化方向上,实现东盟资本市场有关债务证券、破产条件和分配规则等标准的统一,加速实施有关相互承认营销专业人员的合格证书、教育和经验的相互承认协议,在证券发行所需要的语言和管辖法律方面取得更大的灵活性,增强预扣税结构促进东盟债券发行内投资者数量的扩大,建立兑换和债券市场的联系; 在资本流动自由化原则上,确保有序的资本账户自由化与各成员国的发展水平保持一致,确保各成员国对资本流动自由化引起的宏观经济不稳和系统性危机有足够的预防措施,确保所有成员国能够共享资本流动自由化带来的利益; 在资本流动自由化措施上,在可能和适合的条件下取消或放宽资本账户的管制,取消或放宽对资本流动的管制,加快资本市场发展。

  5、技能劳动力流动自由化

  在东盟经济共同体内,允许劳动力的有限度的流动,主要是技能劳动力的自由流动。该蓝图提出,对于各成员国参与到跨国界贸易投资相关活动的专业人员和技术工人,加速其签证和工作签证的发放; 2015 年前,推进区域技术人员流动的制度化和标准化建设; 加强东盟大学网络成员的合作,扩大学生和教职员工的区域内流动性; 加快为区内优先一体化服务行业所需要的职业技能培训和资质确认,从 2010 年到 2015 年扩展到其他服务行业; 通过各成员国促进技能培训和提高就业机会,加快各国间劳动市场的信息网络建设。

  6、优先一体化部门、食品、农业和林业

  根据优先一体化部门的路线图,各成员国应加快实施具体的措施,每半年进行 1 次审核,监测这些优先部门自由化的进展,以确保其按时完成; 通过与相关利益者特别是私有部门的对话或协商,确认特殊产业发展计划或措施。与此同时,在东盟共同有效优惠关税下,促进农、林业产品关税减让计划的实施; 开发和应用渔场质量管理系统,建立农药安全使用、饲养环境、卫生条件、药品生产质量管理的规范体系。2015 年前,实施与国际标准相适应的农业、食品和林业产品的卫生和植物检疫措施,建立园艺产品、农产品、动物的安全和质量标准; 通过双边或多边合作,加强区域农业合作机构的战略联盟关系。

  ( 二) 具有竞争力的经济区域

  东盟经济共同体蓝图提出,具有竞争力的经济区域建设包括竞争政策、消费者保护、知识产权、基础设施、税收和电子商务 6 个领域,并提出一系列相应措施。( 1) 竞争政策。在 2015 年前,东盟将竞争政策引入所有成员国,建立负责竞争政策的相关机构或部门的合作网络,在 2010 年前制定区域性竞争政策指导方针; ( 2) 消费者保护。建立东盟消费者保护统筹委员会,加强东盟区内消费者的保护; ( 3) 知识产权。实施东盟知识产业行动计划和版权合作计划,保持各国知识产权保护执行部门间的联系与合作; ( 4) 基础设施。进一步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推动运输多元化和便利化,优先完成新加坡-昆明铁路线和东盟高速公路网项目,放宽水运和航空部门限制,建立东盟单一的水运、航空市场,推动各成员国信息基础设施建设,2010 年前加速各国信息基础设施的高速连接,加速东盟电网和泛东盟燃气管道建设( 东盟电网计划包括 14 个电力联网工程,泛东盟燃气管道计划包括 7 个燃气联网工程) ,加大可再生能源的基础设施的投资; ( 5) 税收。在 2010 年前,东盟各成员国应达成避免双重征税的双边协议; ( 6) 电子商务。通过实施《电子东盟框架协定》,为电子商务提供法律基础,使东盟区内网上商品贸易( 电子商务) 成为可能。

  ( 三) 区域经济均衡发展

  东盟经济共同体蓝图提出的"平衡区域经济发展",包括中小企业发展和东盟区域一体化倡议两大领域。( 1) 中小型企业发展。东盟国家的中小企业在各国经济发展中具有重要的地位,也是区域经济发展的主体之一,但多数国家中小企业发展滞后。该蓝图提出,要加快实施《东盟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蓝图( 2004—2014) 》,通过政府的资金、技术、人力、市场等政策扶持,增强中小企业的竞争力和活力,促进中小企业的联网发展,提高中小企业在区域生产和销售网络的参与度,扩大中小型企业的融资活动,从而缩小东盟成员国经济发展的差距。( 2) 东盟区域一体化倡议。2000年 11 月,东盟区域一体化倡议( IAI) 正式启动,它聚焦缩小东盟区内的发展差距、东盟与区外国家的发展差距。该倡议提出,通过基础设施建设、人力资源发展、信息通讯技术、区域化的能力建设、能源、投资环境、旅游、减少贫困和提高生活质量等优先发展领域,缩小成员国之间的发展差距,加速后进国家的经济融合,使得这些国家能够分享区域经济一体化所带来的利益,从而推动东盟成员国以统一的步伐发展。东盟经济共同体蓝图提出,要积极实施东盟区域一体化倡议,为东盟新成员国的国有企业、私营企业提供制定和实施技术协助和能力建设方案的平台,为印-马-泰增长三角、文-印-马-菲等次区域经济合作创造有利条件; 东盟 6 国要继续加强对东盟区域一体化倡议项目的支持,利用东盟的对话伙伴和国际组织( 如亚洲发展银行、世界银行等) ,为东盟区域一体化倡议的有效实施提供支持; 发挥政府社会管理职能,调整经济社会政策来减轻区域化带来的影响,并对区域经济一体化的社会经济影响进行周期性评估。

  ( 四) 融入全球经济

  随着经济全球化加速发展,各国经济相互依赖,生产国际化程度不断提高。为了增强东盟的国际竞争力,保持东盟作为全球供应链重要环节的地位,确保区内市场对国外资本的吸引力,东盟要注重与国际经济运行规则的接轨,保持与区外经济的协调一致,提升在全球供应链的参与度。在处理国际和区域经济事务中,东盟要占据主动的地位,各成员国应保持"东盟向心力",坚持双边自由贸易协定、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和东盟共同体的承诺,在处理区内外经济关系中采取一致的立场和措施。另一方面,提升东盟在全球供应链的参与度。东盟要积极采用国际生产与流通的标准和惯例,同时为东盟后进国家制定一揽子的技术支持计划,开展区域经济技术合作,提升其参与全球和区域供应链的能力。

  三、东盟经济共同体建设的总体进展

  随着东盟区域一体化进程的加速,东盟经济共同体建设全面展开,涉及经济共同体建设的四大支柱、17 个领域和 176 项优先行动均已取得不同程度的进展。2015 年 3 月,东盟经济共同体建设的相关项目完成率为 88%.在 506 项记分卡的目标项目中,完成了 458 项,占总体的 90.5%.[7]

  ( 一) 单一市场和生产基地建设初见成效

  单一市场和生产基地,是东盟经济共同体建设的重中之重,也是实现区域内商品、服务、资本和技能劳动力相对自由流动的关键。近年来,东盟积极实施关税和非关税减让措施,促进贸易便利化,扩大服务贸易的开放,放宽投资部门的限制,并加快专业人才资质互相认可,由此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贸易和投资效应逐步显现。

  在东盟区域内,关税和非关税壁垒逐步取消,单一窗口制度的建立,促使贸易成本大幅降低,带动了区内贸易迅速扩大。2008 年 12 月,东盟成员国签署了"东盟商品贸易协定"( ATIGA) ,并于2010 年 5 月生效。2001—2008 年,东盟成员国的平均共同有效优惠关税( CEPT) 税率从 4.81%降至 1.89%,最惠国( MFN) 关税税率从 9.42%降至 8.28%.[8]目前,东盟 6 国已取消了 99.65%的货物进口关税,其他 4 国已将 98.86%的货物进口关税税率降至 5%以下。过去 10 年间,东盟内部贸易成本下降约 15%.[9]由此,东盟区内贸易的规模迅速扩大,且快于东盟总贸易和区外贸易的增长。

  据统计,2000—2014 年期间,东盟的区内贸易额从 1,668.46 亿美元增至 6,083.18 亿美元,增长 2.6倍; 东盟的区外贸易额从 5,891.52 亿美元增至 19,205.99 亿美元,增长 2.3 倍; 东盟进出口贸易额从 7,559.98 亿美元增至 25,289.17 亿美元,增长 2.3 倍。2014 年,东盟区内贸易占总贸易额的比重为 24.1%.东盟加快了区域服务贸易自由化的进程,逐步取消服务贸易的限制,促进了区内服务贸易的自由化。自 1996 年起,东盟区域服务贸易自由化的谈判已进行了 9 轮,取得了一系列成果。2014年,东盟签署了《东盟服务框架协议第九个一揽子计划》。在现有"东盟服务贸易框架协议"( AFAS) 基础上,东盟力争在 2015 年前达成"东盟服务贸易协议"( ATISA) .目前,东盟至少有 80个服务部门行业向外资开放,放宽了对外资股权的限制。[10]到 2015 年前,东盟国家要达到至少70%的服务部门向外资开放。东盟区域服务贸易自由化的加速发展,促进了区域服务贸易规模的扩大。据统计,2005—2011 年期间,东盟区内服务贸易额从 212.77 亿美元增至 443.72 亿美元,占服务贸易总额的比重从 8.1%升至 8.4%; 2000—2011 年期间,东盟接待的区内游客人数从 1590 万人次增至 3770 万人次,占接待游客总数从 40.7%升至 46.5%.[11]

  随着东盟经济共同体的建设进程,区内生产要素流动加快,投资部门的限制放宽,区内外的投资大量涌入,区域化的投资效应逐步显现。在原有"东盟投资框架协议"( AIA) 的基础上,2008 年12 月东盟成员国签署了"东盟全面投资协议"( ACIA) ,2014 年签署了《东盟全面投资协定( ACIA)的修正议定书》,逐步放宽或取消了投资限制,主要涉及制造业、农业、渔业、林业、采矿业和服务业等领域。据统计,2000—2014 年,东盟吸收的外国直接投资( FDI) 总额从 209.55 亿美元增至 1,361.81 亿美元,增长 5.5 倍; 吸收的区外 FDI 总额从 201.02 亿美元增至 1,118.04 亿美元,增长 4.6倍; 吸收的区内 FDI 总额从 8.53 亿美元增至 243.77 亿美元,增长 27.5 倍。与此同期,东盟吸收的区内 FDI 占总额的比重从 4.1%升至 17.9%.

  此外,为了实现区域专业人士和技能工人的相对自由流动,东盟的专业人才资质的互相认可逐渐展开。2014 年,东盟已签署了《会计服务业相互承认协定》( MRA) .2015 年前,东盟要实现在会计、建筑师、牙医、医生、工程师、护士、勘测技术人员和旅游等 8 个专业人才资质的互相认可。

  ( 二) 东盟区域的国际竞争力逐渐显现

  东盟经济共同体建设的另一支柱,是提升区域经济的国际竞争力。近年来,东盟创建具有竞争力的经济区域侧重于塑造竞争的政策环境和营商环境,各国相继出台竞争法、成立东盟消费保护合作委员会( ACCCP) ,实施东盟知识产权行动计划,签署避免双重征税的协议,加快基础设施的建设,并已初见成效。根据东盟共同体进展的监测体系,测量东盟区域竞争力的指标包括国际竞争力指标、科技投入指标和科技产出指标,国际竞争力指标以国际竞争力评价机构的世界各国竞争力排名来评估,科技投入指标以理工类大学毕业生数、研究与开发( R&D) 支出和每百万人口中拥有研发人员数来衡量,科技产出指标主要以制成品的技术密集度来测定。[12]从权威性国际竞争力评价机构每年公布的国际竞争力的世界排名看,世界经济论坛( WEF) 公布的 2001 年和 2015 年全球竞争力排名分别为: 柬埔寨从第一百零七名升至第九十名,印尼从第五十七名升至第三十七名,马来西亚从第三十七名升至第十八名,菲律宾从第五十三名升至第四十七名,新加坡从第十名升至第二名,泰国从第三十五名升至第三十二名,越南从第六十四名升至第五十六名。[13]瑞士国际管理发展学院( IMD) 公布的 2000 年和 2015 年世界各国竞争力排名分别为:

  印尼从第四十六名升至第四十二名,马来西亚从第二十五名升至第十四名,菲律宾从第三十八名降至四十一名,新加坡从第二名降至第三名,泰国从第三十四名升至第三十名。[14]从科技投入指标看,各国的研究与开发( R&D) 支出占 GDP 的比重分别为: 文莱 0.04%( 2004年) 、柬埔寨 0.05%( 2002 年) 、印尼 0.08%( 2009 年) 、老挝 0.04%( 2002 年) 、马来西亚 0.63%( 2006年) 、缅甸 0.16%( 2002 年) 、菲律宾 0.11%( 2006 年) 、新加坡 2.28%( 2011 年) 、泰国 0.21%( 2007年) 、越南 0.19%( 2002 年) ; 各国每百万人口拥有研发人员数分别为: 文莱 286.3 人( 2004 年) 、柬埔寨 17.4 人( 2002 年) 、印尼 89.6 人( 2009 年) 、马来西亚 364.6( 2006 年) 、缅甸 18.4 人( 2002 年) 、菲律宾 78.5 人( 2007 年) 、新加坡 7,333.2 人( 2011 年) 、泰国 311.5 人( 2007 年) 、越南 115.9 人( 2002年) ; 2000—2009 年期间,东盟国家平均科技论文数从 403.6 篇增至 844.2 篇; 2000—2006 年,东盟国家平均居民专利申请数量从 320.2 项增至 719 项。[15]从科技产出指标看,2004—2011 年期间,东盟国家平均高技术产品占出口产品的比重从 25.85%升至 29.17%.其中,文莱从 10.22% 升至 66.02%,柬埔寨保持在 0.29%,印尼从 27.04% 降至25.43%,老挝从 1.01%升至 17.26%,马来西亚从 56.79%降至 50.01%,缅甸从 0.62%升至 1.94%,菲律宾从 54.67%降至 30.76%,新加坡从 67.05%降至 59.04%,泰国从 32.54%升至 34.86%,越南从 8.28%升至 9.07%.[16]

  ( 三) 区域经济发展差距仍较明显

  由于东盟成员国资源禀赋差异,发展阶段不同,经济差距较大,东盟经济共同体的建设一直致力于缩小成员国间的发展差距,实现区域经济的均衡发展。从东盟6 国和东盟4 国的人均 GDP、区内贸易比重和吸收 FDI 比重变化的比较,可以考察近年东盟先进国家与后进国家经济发展差距的变化。

  从东盟 6 国与东盟 4 国的 GDP 总量看,2008—2014 年期间,东盟国家的 GDP 总量从 1.5 万亿美元增至 2.57 万亿美元。其中,东盟 6 国从 1.37 万亿美元增至 2.29 万亿美元( 其比重从 91.3%降至 89.1%) ,而东盟 4 国从 1,342.53 亿美元增至 2,805.58 亿美元( 其比重从 8.9%升至 10.9%) .再从东盟 6 国与东盟 4 国人均 GDP 看,东盟国家人均 GDP 从 2577 美元增至 4,135.9 美元,增长 0.6倍。其中,东盟 6 国从 3273 美元增至 5,005.1 美元,增长 0.53 倍; 东盟 4 国从 813 美元增至 1,709.6 美元,增长 1 倍。因此,按世界银行的标准,2014 年新加坡( 5.6 万美元) 和文莱( 4.1 万美元) 属于高收入国家,马来西亚( 1.08 万美元) 、泰国( 5,436.1 美元) 属于上中等收入国家,印尼( 3,900.5 美元) 、菲律宾( 2816 美元) 、越南( 2,054.8 美元) 、老挝( 1,727.7 美元) 、缅甸( 1,277.7 美元) 、柬埔寨( 1,104.5 美元) 属于下中等收入国家。① 可见,虽然东盟 4 国均已脱离低收入国家,进入下中等收入国家行列,但东盟 6 国与东盟 4 国经济的发展差距仍十分明显。

  从东盟 6 国与东盟 4 国进出口贸易的比重看,2000—2013 年期间,东盟国家进出口贸易从 7,591.01 亿美元增至 25,115.17 亿美元,增长 2.3 倍。其中,东盟 6 国从 7,529.15 亿美元增至 21,990.88 亿美元,增长 1.9 倍; 东盟 4 国从 61.86 亿美元增至 3,124.29 亿美元,增长 49.5 倍。与此同期,东盟 6 国贸易占东盟进出口贸易的比重从 99.2%降至 87.6%,东盟 4 国从 0.8%升至 12.4%.再从东盟 6 国与东盟 4 国的区内贸易比重看,2000—2013 年期间,东盟的区内贸易额从 1,668.46 亿美元增至 6,085.58 亿美元,增长 2.6 倍。其中,东盟 6 国从 1,647.14 亿美元增至 5,513.09 亿美元,增长 2.3 倍; 东盟 4 国从 21.32 亿美元增至 572.49 亿美元,增长 25.9 倍。与此同期,东盟 6 国区内贸易占东盟区内贸易的比重从 98.7%降至 90.6%,东盟 4 国从 1.3%升至 9.4%.[17]可见,东盟 4 国进出口贸易和区内贸易的扩大均要快于东盟 6 国,所占比重也随之上升。

  从东盟6 国与东盟4 国吸收的 FDI 比重看,2000—2014 年期间,东盟国家吸收的 FDI 从235.41亿美元增至 1,361.81 亿美元,增长 4.8 倍。其中,东盟 6 国从 218.62 亿美元增至 1,233.95 亿美元,增长 4.6 倍; 东盟 4 国从 16.79 亿美元增至 127.86 亿美元,增长 6.6 倍。与此同期,东盟 6 国吸收FDI 占东盟吸收 FDI 的比重从 92.9%降至 90.6%,东盟 4 国从 7.1%升至 9.4%.再从东盟 6 国与东盟 4 国吸收的区内 FDI 比重看,2000—2014 年,东盟国家吸收的区内 FDI 从 7.62 亿美元增至 235.41 亿美元,增长 29.9 倍。其中,东盟 6 国从 4.61 亿美元增至 216.36 亿美元,增长 45.9 倍; 东盟 4 国从 3.01 亿美元增至 27.41 亿美元,增长 8.1 倍。与此同期,东盟 6 国吸收区内 FDI 的比重从 60.5%升至 88.8%,东盟 4 国从 39.5%降至 11.2%.由此可见,东盟 4 国吸收的 FDI 快于东盟 6 国,所占比重也随之上升。不过,东盟 4 国吸收的区内 FDI 增长缓慢,所占比重趋于下降。

  ( 四) 融入全球经济的进程加快

  东盟经济共同体建设的最终目的是增强自身的经济实力,提升国际竞争力,进一步融入到全球经济。近年来,东盟坚持开放、包容和合作的原则,在经济共同体建设的同时,积极扩大对外经济关系,参与全球生产网络的产业分工,推进双边或多边自由贸易区谈判,并取得显着的成效。

  从东盟与区外的贸易、投资和其他经贸合作形式看,各成员国与区外经贸关系依然是东盟经济发展的重要推动力。据统计,2000—2014 年期间,东盟的区外贸易额从 5,891.52 亿美元增至 19,205.99 亿美元,占东盟贸易总额的比重仅从 77.9%降至 75.9%.2014 年,除东盟区内,东盟的主要贸易伙伴是中国、欧盟、日本、美国、韩国、中国台湾、中国香港、澳大利亚和印度,其贸易额占东盟进出口贸易的 61.6%; 与此同期,东盟吸收的区外 FDI 总额从 201.02 亿美元增至 1,118.04 亿美元,增长 4.6 倍。2014 年,除东盟区内,东盟的主要外资来源地是欧盟、日本、美国、中国香港、中国内地、澳大利亚、韩国、中国台湾和加拿大,其投资额占东盟吸收 FDI 总额的 64.9%; 尽管东盟接待的区内游客数量增幅大大快于东盟区外游客数量,但区外游客仍是各成员国旅游客源的重要来源地。

  2000—2011 年期间,东盟接待的区外游客从 2320 万人次增至 4350 万人次,增长 87.5%.随着新的国际产业分工的进一步深化,以"产品内分工"为主的生产网络迅速形成,东盟成为以跨国公司为主导的全球生产网络的重要节点。作为全球重要的制造业生产和出口基地,东盟成为世界上最大的集成电路和电子元件、第二大办公自动化设备和通讯器材以及化工、汽车、医药、纺织、成衣等重要出口地区。国际金融危机之后,全球生产网络正处于调整和重塑中,东盟国家借助全球供应链调整和重组的时机,加大了基础设施投资,消除货物和服务贸易的障碍,推进贸易投资便利化,强化与全球供应链的对接,依托全球供应链推动产业集群的形成。同时,一些后起国家利用比较成本优势,吸引跨国公司在当地投资设厂,承接部分劳动密集型产业和工序的转移,成为跨国公司的区域零部件供应商和组装厂。

  此外,在东盟经济共同体建设的同时,东盟积极推进双边或多边自由贸易谈判,建立由东盟为主导、与自贸协定合作伙伴形成区域全面经济合作伙伴协议( RCEP) .2012 年 11 月,覆盖东盟与中、日、印、韩、澳、新 16 国的自由贸易区建设正式启动,并将于 2015 年底建成。与此同时,东盟各成员国与区外国家签署了一系列双边或多边自由贸易协定。截至 2015 年 3 月,东盟各成员国正在协商中的自由贸易协定为 61 个,已达成自由贸易协定的为 103 个,总数达 164 个。

  四、结语: 东盟经济共同体任重道远

  自 1978 年起,东盟区域经济一体化历时 30 多年,经历了从特惠贸易安排到自由贸易区、再到经济共同体的过程,基本实现了从低级的区域化形式逐步向更高的区域化形式过渡和发展。尽管2015 年底东盟将宣布建成经济共同体,但东盟要真正实现区域内生产要素自由流动的目标仍然任重而道远。

  首先,东盟经济共同体的实质是一个共同市场。根据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发展程度,当代区域化的主要形式包括特惠贸易安排、自由贸易区、关税同盟、共同市场、经济同盟和完全经济一体化。东盟区域经济一体化从特惠贸易安排这一最初形式开始,其后进入自由贸易区发展阶段,再迈进经济共同体时代。东盟建立经济共同体的实质是形成一个共同市场,东盟经济共同体蓝图的发展目标和战略措施,基本上围绕共同市场的发展目标和开放领域展开。在东盟经济共同体的框架下,它要求区域内实现商品、服务、资本和劳动力等生产要素的自由流动。

  其次,东盟经济共同体是一个有限的共同市场。由于东盟各成员国的发展水平、政治制度、社会形态和法律体系均不相同,决定了东盟经济共同体是一个有限的共同市场。东盟经济共同体主要依据具体的区情和国情,制定和规划其共同市场的发展蓝图,实施共同市场发展的步骤和措施。

  从目前东盟经济共同体实行的共同市场相关规划和实际运作看,一些成员国关税减让中仍存在例外清单的产品,敏感产品取消关税滞后,非关税壁垒削减受阻; 各国的服务贸易部门仍为有选择和有限地开放,服务提供方式自由化仍保留限制措施,市场准入和国民待遇方面自由化也有局限; 尽管各国放宽了对外商投资部门的限制,但一些国家敏感部门仍有诸多约束,金融服务业开放相对较慢,区内资本市场尚未完善; 东盟区内劳动力的自由流动仅限于专业人员和技能工人,专业人才资质的互相认证进展缓慢。因此,东盟经济共同体难以与当时欧洲共同市场的模式相提并论。

  最后,东盟经济共同体建设任重道远。尽管 2015 年底东盟将宣布经济共同体的建成,但要真正达到东盟经济共同体的发展目标,实现区内商品、服务、资本和劳动力等生产要素的自由流动,仍存在着相当一段距离。如果说新的国际经济形势和地缘政治格局是推进东盟经济共同体前进的外在因素,那么东盟致力于增强综合经济实力和提升国际竞争力则是其内在动因。当然,东盟成员国发展水平和制度的差距、内部合作和协调机制不完善,将会制约这一区域性制度安排的效能。此外,各国经济高度依赖区外市场,也直接影响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总体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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