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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经贸局原机械制造有限公司部分职工要求发放生活费问题的报告

时间:2022-08-12 08:21:28 工作汇报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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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经贸局关于原机械制造有限公司部分职工要求发放生活费问题的报告

    市政府:
   市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属国有中二型企业,共有在册职工
   702名,其中下岗职工641名,退休职工256名。自1998
   年以来由于企业经营出现困难,该厂职工陆续下岗,从1998年3月开始,第一批下岗职工186人,7月份下岗178人,2000年下岗148人,2001年下岗119人。截止到2001年7月破产时下岗职工共计631人,在此期间,一部分下岗职工因为生活困难,找该企业领导要求解决生活困难问题,企业领导班子考虑到这个实际情况,于是,公司董事会和党组织召开联席会议,决定给75年以前参加工作,再就业困难的老职工发放每月130元的生活费,这项决定得到一致同意,并一直执行到企业破产。
   近一年,该企业75年以后参加工作的部分下岗职工多次上访,也要求按75年以前参加工作的职工对待,补发近几年的生活费,经测算,需要开支136万元。根据这一情况,局党委进行了研究,原则上不同意补发。其理由是应尊重原厂子的决定,如果答应其要求可能引起以下不良后果,第一是如果解决所谓欠发的生活费,安置职工的标准将要降低,这样势必引起全部职工的不满,特别是75年以前参加工作的职工,反映会更强烈。
   第二,其他国有企业的下岗职工没有发过生活费,如果给该企业解决生活费,可能引起连锁反应。
   第三,按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再就业的给予256元最低生活保障金,如果企业解决了130元的生活费,职工还有可能要求政府按照国家政策发放到位。
   妥否,请批示。
   年月日